今日起严处11类交通违法行为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4:24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市交警总队昨日透露,从今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格查处一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此次百日专项整治,市交警总队表示,对于主城区交警支(大)队而言,以下11类交通违法行为将是“头号打击对象”:乱停车、乱鸣笛、乱调头、乱超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超员行驶、违反信号及标志标线行驶、营运车辆不到站上下客、赖站待客、追逐 抢客。而对远郊交警支(大)队而言,包括客车超员、机动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低速载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七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则为执法重点。 记者 涂 静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