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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富县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5: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晋江十月十日电(王建新林永传)城乡发展不平衡一直以来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为缩小城乡差距,福建已经全面推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福建的首富县——侨乡晋江市更是率先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让城乡特困人群也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晋江是福建的首富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早在一九九八年率先执行最低生活保

障城乡一体化。在综合考虑人均收入、城乡居民家庭生活支出情况、物价指数和城镇化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晋江已先后五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一百八十元人民币提高到目前的二百三十元人民币。

  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实行,让农村居民也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有了很大改善。八年多来,晋江城乡居民四万多户、十万五千多人次得到保障补助,市、镇、村三级已支付低保金八千八百多万元人民币。

  此外,晋江市还以低保户为基本服务对象,开展一系列救助活动,包括开展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并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低保户“大病有救助、小病有保障”;为低保对象实行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推行优惠用电措施,每户每月可免费用电四十千瓦时;建成六十三个爱心慈善援助中心(站),使低保困难户每月可凭领取卡领取价值五十至一百元不等的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进一步保障低保户的基本生活。

  据晋江市慈善总会透露,该会三年来已投入四百五十万元资金,为一百五十户残疾人和低保户建新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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