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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被人冒领银行也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15 扬子晚报

  接听时间:10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萧虹(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张先生:我今年8月在某银行开设存款账户,并办理了存折及银行卡,存入了15万元人民币。后来,我的银行卡不慎丢失,但没办理挂失。9月中旬,我用存折去银行取款时,

发现钱已被人用银行卡和密码分几次取走了。银行通过查流水账发现钱是被一个姓季的人取走的。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季某的身份证是假的。我现在能否要求银行赔偿我全部15万元的损失?

  萧律师:你丢失了银行卡和密码,又未报挂失,本应由你承担存款被他人冒领的全部责任。但银行在办理取款业务时,疏忽大意,未审核领款人的身份证件姓名是否与存单、存折上的姓名一致,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对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未尽到应有的职责。你与银行对此均存在过错。你丢失银行卡和密码是导致存款被冒领的起始及主要原因,你的过错程度明显大于银行,应根据你们双方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12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律师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萧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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