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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一起毒品案一审判决 两人死刑两人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1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4名重庆籍男子至上而下形成一个贩毒链条贩卖海洛因,结果其中2人被一审判处死刑、另2人被判死缓。

  经法院审理查明:梁洪兵、王永忠、陈福东、谭毅等4名重庆人均曾经犯罪被法院判过重刑。2005年,王永忠在遵义认识一毒品买主后,于今年3月找到“上家”陈福东购买1000克毒品,陈福东又找到“上家”谭毅,谭毅又联系到“上家”梁洪兵,最终谈好价格并落

实了货源。

  今年4月5日,毒品经上述“链条”流到陈福东处后,陈在准备贩卖给王永忠和买家时,被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999.5克。次日,另外3名被告人分别被抓获。

  遵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地位相当,不分主从,但鉴于陈福东、谭毅在抓捕其他案犯中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9月19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梁洪兵、王永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福东、谭毅被判处死缓。作者:刘忠 唐正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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