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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人跨7省市售假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20 长沙晚报

  本报湘西讯(通讯员 龚文忠 胡家鹏)日前,龙山县法院对一起跨省特大销售假烟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余福澄、杨爱桂、刘喜枝有期徒刑各10年,并处罚金各50万元;判处同案犯蔡进华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同案犯胡定学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此前,同案犯李运付、全冬、钟克元、田树芝、邓忠明、汪忠成也分别被判处有期

徒刑8个月至2年不等,并处1万元至3万元罚金。至此,这起由湖南省烟草局挂牌督办的湘西州历年来破获的最大贩销假烟案终于审结。

  举报 特大销售假烟案浮出水面

  “龙山汽车站发现一批运往鄂西的卷烟,很可能是假烟!”2005年7月25日,地处湘西、鄂西、渝东交界之地的龙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接警后,该局当即与龙山县烟草专卖局取得联系,突击查获了该批卷烟,发现该批卷烟分别是“盖白沙”、“长沙”、“芙蓉”和“软芙蓉”等湘版系列卷烟。经抽样检验,均系假冒制品。这起特大销售假烟案自始浮出水面,引起了省、州、县烟草专卖和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了长达10个月的深挖细查。

  暴利 贩假者十个月发展到200余人

  2005年初,在湖南省常德市桥南市场做生意的杨爱桂、刘喜枝获悉福建省云霄县余福澄销售假烟的信息后,便通过电话联系,希望向其购销假冒卷烟。余福澄正欲打通湖南假烟销售渠道,于是专程赶赴常德,在暴利的驱使下,双方一拍即合,迅即达成了购销假烟协议。此后,杨、刘两人先后邀约同在桥南市场做生意的“小全”、“二婆”(两人真名不详)、曾庆明和蔡进华合伙,每人出资25000元,共同向余福澄购销假烟牟利,收到货除按每件提取50元作为年底分红外,各人销售利润归各自所有。

  鉴于湘版卷烟走俏湖南及周边市场,他们将购销假烟品种定位在白沙与芙蓉系列香烟,然后分工负责,各自发展下线加价批发。杨爱桂负责与余福澄联系货源、组织资金与销售;刘喜枝负责假烟质量,主要从包装和味道上把关;蔡进华则专门负责汇款。

  凭借常德桥南市场连接东西部、辐射湘鄂西及渝东的区位优势,加之假冒卷烟利润的巨大诱惑,这一售假团伙迅速发展,在短短10个月内就有223人参与其中,假烟主要销往湖南岳阳、常德、湘西,湖北来凤、鹤丰、咸丰、宣恩、利川,重庆黔江,江苏徐州等地,形成了近20条固定的供、运、销假冒卷烟渠道,售假网络近20条、延伸到湘、鄂、黔、苏、闽、渝等7省市14个地区。

  案值 创湘西州史上之最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3月至10月,余福澄从福建省云霄县给杨爱桂、刘喜枝、蔡进华等人按“盖白沙”每件900元、“长沙”每件700元、“软白沙”每件700元、“芙蓉”和“软芙蓉”每件600元发出假冒卷烟4321件,货值300.76万元。杨、刘、蔡等人将所购假烟全部用于加价销售牟利。胡定学将从杨爱桂手中购买的假烟加价出售,销售金额达67734元。据湘西州烟草专卖局负责人介绍,这是湘西州历史上破获的案值最大的销售假烟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福澄等五人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经营假冒卷烟制品,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法规,扰乱了烟草专卖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余福澄、杨爱桂、刘喜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蔡进华、胡定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目前,售假团伙成员“小全”、“二婆”仍未归案。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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