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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强我省蔬菜产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21 红网-湖南日报

  省农业厅厅长 程海波

  1996年10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我省蔬菜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阶段。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蔬菜产业发展还存在着结构不尽合理、产品质量有待提高、加工转化相对滞后等诸多制约因素,必须认真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强化措施,做大做强我省蔬菜产业。

  一、更新观念,明确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我省具有本土特色的蔬菜品种资源和野生资源达100多种,发展蔬菜产业得天独厚。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对蔬菜生产存在着观念上的偏差,局限于自给自足、保障“菜篮子”供应,没有真正把它作为一个强省富民的大产业来抓。“十一五”期间,各地要更新观念,立足确保城市蔬菜消费的同时,发展外向型蔬菜,重点针对沿海省份蔬菜市场需求,实施蔬菜南下战略;发展蔬菜产业与抓蔬菜质量安全相结合,切实抓好“放心菜”工作;充分发挥品牌、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广新科技,促进蔬菜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力争到2010年,全省蔬菜常年种植面积达1000万亩,蔬菜产量达300亿公斤,蔬菜总产值达330亿元,蔬菜加工产值超过125亿元。

  二、优化结构,构筑新型蔬菜产业发展格局。立足我省资源、区位优势,明确蔬菜产业的发展方向,优化区域布局,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蔬菜产区。从全省来讲,要重点建设好五大产区。南销出口蔬菜区:湘南及洞庭湖部分主产县加快建设对接泛珠三角经济区、港、澳及海外市场的蔬菜专销基地;特色品种蔬菜区:突出湖南地方特色,重点发展辣椒、黄花菜、藠头、香芋、榨菜、莲藕、茭白、生姜、大蒜等;反季节蔬菜区:充分利用我省丘岗山地多的优势,在石门壶瓶山、城步南山、湘西八面山、平江幕埠山、桂东等高海拔区建设反季节蔬菜区,创建高山反季节蔬菜品牌;水生蔬菜区:抓紧在益阳、常德、岳阳建设环洞庭湖水生蔬菜区,力争面积突破50万亩;食用菌主产区:在安仁、靖州、桂东、宁乡、衡南、西洞庭等基础较好的县区场建设食用菌区,力争产量突破80万吨。

  三、科技兴菜,努力提高蔬菜产业的科技含量。蔬菜产业要大发展,科技是关键。近年来,我省初步建立了蔬菜科技推广网络,蔬菜科研和技术服务不断加强。今后要着重抓好三件事。一要积极研究、引进和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农药、新肥料,加大对蔬菜生长发育规律、产量形成与环境调控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为推广高效栽培、反季节栽培和保护设施栽培提供技术基础。二要努力扩大蔬菜设施栽培面积。实践证明,蔬菜的设施栽培比常规栽培效益要高出若干倍,是今后园艺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因此,要在蔬菜生产基地大力推广应用防虫网、遮阳网、双色地膜、杀虫灯、高温闷棚等新材料,推广示范无土有机基质栽培、“猪-沼-菜”生态蔬菜等新技术,提高园艺蔬菜生产水平。三要着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广无害化、标准化蔬菜生产技术,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不合格蔬菜生产投入品;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市场流通,稳步推进蔬菜商品的规格化、包装化、标识化和连锁超市、净菜配送、拍卖、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加快对蔬菜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各环节的检测监管体系、质量标准体系、信誉体系和质量追溯制度建设,2007年底以前各市县全面实施蔬菜市场准入。

  四、依托龙头,提升蔬菜产业化开发水平。目前,我省蔬菜产销的主要形式仍然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直接面对大市场,蔬菜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经济合作组织少,中介服务组织、经纪人队伍建设滞后,特别是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少,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产业链条没有得到有效的延伸。“十一五”期间,全省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整合项目资源,广泛开展招商引资,集中力量扶持一批上规模、带动能力强的蔬菜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积极支持各类蔬菜基地发展优质、特色蔬菜生产,支持蔬菜加工龙头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创建国内外有影响的知名品牌。要大力发展蔬菜专业联合会、协会、合作社等蔬菜经济合作组织,重点引导扶持以蔬菜品牌为凝聚点或以蔬菜龙头加工、销售企业牵头组建的蔬菜经济合作组织。

  五、强化措施,把《条例》精神落到实处。《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来,全省蔬菜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对蔬菜产业资金投入不足,征用菜地在审批中减免缓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现象相当严重等,迫切需要各级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确保《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确保我省蔬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各级要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加快发展步伐。蔬菜生产周期短,见效快,是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是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重要保障。同时,蔬菜作为群众消费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关系到群众的身心健康。因此,各级政府应把蔬菜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把蔬菜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重要职责,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二是要认真落实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缴和执行好征用菜地审批程序。《条例》对蔬菜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蔬菜质量安全均做出了规范,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好,尤其应切实按照《国土法》和《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缴,坚决制止乱批减缓免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行为。在办理菜地征用手续时,一定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征得蔬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由其审批把关,以确保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缴和建设足够的蔬菜基地面积。三是要依据《条例》规定,逐年增加对蔬菜产业发展和科技兴菜的投入。在各级政府财政加大对蔬菜产业发展投入的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投入蔬菜产业开发领域。四是要切实加强蔬菜基础设施建设。要重点加强蔬菜基地水、电、路、排灌渠道、保护设施建设和土地平整,提高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和反季节生产能力。加强蔬菜加工企业的技术设备改造与升级换代,提高蔬菜精深加工水平与生产效益。加快蔬菜流通业发展步伐,各市州县应重点建设好1至2个蔬菜批发市场和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若干个大型蔬菜零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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