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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万胜 敢为天下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23 法制日报

  采访孙万胜院长非常偶然。

  长春的九月,秋意渐浓。我在长春参加中国律师文化圆桌对话会时,遇到了在长春中级法院工作的大学同学。闲谈中,他炫耀他们的法院如何的一流,并且给了我两个数字:一是长春中院近年的工作报告在长春市两会上都是高票通过;二是长春中院近十年只有一个法官因爱人调工作辞职去做律师。做不做律师是价值取向问题,这个我能理解。但工作报告

能让几乎所有的代表满意,我实在不敢相信。他说院长孙万胜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做兼职教授,理论功底深厚,是个学者型的院长,既思想前瞻,意识超前,又强调实际,注重效果,且善于研究,敢于创新。实行内部审判监督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全国都是走在前面的。

  这极大引发了我采访的兴趣。我向同行的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打听孙万胜,他不假思索答道:“是长春中院院长吗?很熟,每年在法学论坛上都要见几次面。”听说我有意采访他时,张教授鼓励我:“一个很有水平的院长,值得写。”

  次日,我见到了这个集博士、教授于一身的法院院长。

  近一米九的个头,腰板倍儿直,嗓音倍儿亮,谈吐举止间透着一股利落的军人作风,一点儿不像个五十五岁的人。

  “您真显年轻。”

  “不行了,老了,该给年轻人让位了。”

  “我是个爱学习的人”

  孙万胜是山东郓城人,七个孩子他排行老大。自小受读过私塾的姥爷的影响,爱好文学和书法,八岁即开始为街坊邻居书写对联。在他的印象里,小时候姥爷常常给他讲曾国藩,说曾国藩一忠二廉,每天都在骂自己,鞭策自身,而且一生都在不懈追求。这对他的人生影响非常大,他把曾国藩的忠廉引申为“忠于人民,廉洁奉献,实现价值”,并将此作为自己的人生格言。

  孙万胜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我是个爱学习的人,开始是盲目的不知道学什么,1977年恢复高考时,考上日语专科。后来上夜大,取得中文专科。接着考取了师范学院中文系本科,1996年获东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6月,取得了吉林大学的刑法学博士学位,到现在拿了五个文凭”。

  一般人提起写博士论文都有些打怵,搜肠刮肚还应付不了规定的字数。但孙万胜的博士论文却分成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来写,第一部分完成后,便顺利通过论文答辩。他把论文编成《司法权的法理之维》出版,出版社开始准备要赞助费,但编辑看稿之后说文章写到这个水平,不要了。不仅不要钱,而且还给了他7%的版税。书的出版,需要一个学科带头人来推介,孙万胜托人将他的论文辗转交给素不相识的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陈教授在看过他的论文之后,这样写道,“这是一本令时下许多学者汗颜的书。不知我的这一感觉对不对,也许它只能代表我自己。因此,我将这句话改为:这是一本令我汗颜的书。”

  当他的论文第二部分,也就是第二本书《司法制度的理性之径》在尚未写成之时,出版社就与孙万胜预订了出版合同。最高法院有关领导得知后,特意派人民法院出版社的副总编专程到长春找到孙万胜,要求此书在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无奈之下,孙万胜只得解除了已经订好的出版合同,“真是对不起出版社的编辑老师。”孙万胜面带愧意。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读三国流眼泪,我们民族将走向何方?我们文化根基是什么?忧国忧民。有人说我不在其位,何必为此劳神?可我从小养成的这种责任感不允许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认为我们中华民族现在存在一种潜在的危机,就是信仰的缺失,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都是以它特有的民族精神为支撑的,我们必须总结、提炼、升华我们的民族精神,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之林。”他要写出自己心底的隐忧和中国必须建立新的民族信仰才能走向富强的希望。

  “我现在最想做的事,不是被谁肯定,让谁表扬,而是体现自身的价值。作为一个人、一个法官,我的价值如何体现?有些人忙于应酬,没有时间坐下来。我却正好相反,每年除了公务上必须的接待,我在外面吃饭的次数不超过十次,歌厅、洗浴中心根本见不到我的身影。为什么我的同学、连我比较要好的朋友都视我为另类、清高、不入流的人,原因就是我不愿随波逐流,让自己湮没在灯红酒绿之中。”

  “一把刀能削自己的把吗”

  孙院长的法院任职经历从1998年开始。当时,根据他调研中发现的法院错案产生的原因,他认为新形势下应采取新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

  从哪儿下手呢?孙万胜经过深思熟虑,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并请示上级决定,在法院内部实施审判监督权与审判权相分离的内部监督制度。

  有的人提出疑问:自己的刀能削自己的刀把吗?孙万胜回答:“能!人有两只手,在一个大脑的统一领导下,一只手拿起一把刀不就可以削另一只手里刀的把了吗?”

  在法院系统内部成立监督委员会,这在全国是第一家。1998年8月,孙万胜请来离退休的老院长、老庭长和在任的有关庭长共16人组成监督委员会,由内行来监督内行。主要审查社会反映强烈、上级领导不满意及明显存在问题的案件。

  当年12月14日,长春中院邀请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法院公开处罚大会,对14名违法违纪的法院工作人员分别处以警告、记大过、降职、降级、免除法官职务等处分。处罚力度如此之大,长春市民为之一振。不仅没影响法院声誉,相反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增加了对法院的信任。

  其中一名法官借办案之机向当事人以借的名义拿了几万元现金,在责令退还之后,被免除审判员职务,从事行政后勤工作。因为孙万胜属兔,他便找来一个带兔子图案的坐垫,天天坐在屁股下,以泄心中的不满。孙院长听说之后,一笑了之。过了一年多,他终于想通了,如果不是法院内部及时的监督和处罚,他现在可能蹲在监狱里。他主动要求面见孙院长认错,并向孙院长致谢。

  处罚自然得罪了很多人,包括个别领导。此间也有人给孙万胜写了不少告状信。“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时候,心里多少也有些不平衡,但我没在乎它,细想一下,我把人家的吃路、喝路、拿路堵住了,难道还不让人撒撒气吗?我仍坚持既定的目标,该干什么还干什么。闲暇时到树林里去唱歌,心里憋屈,眼泪却掉不下来”。说到这里,孙院长显得有点无奈。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经过严厉整肃,长春中院风气为之一新。在市人代会上,长春中院的工作报告连年高票通过。

  “贪图享乐?我不会”

  孙万胜提出了“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适度超前”的工作思路,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案件全流程跟踪监督、法官业绩考评制度。1999年,长春中院在各单位全力支持推荐下,向113名陪审员颁发聘书。

  “我在法院作了一些改革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影响了一些人的利益。2000年,长春中院建立了专门的法官考评机构,给每个法官都建立了考评档案,2001年实行了‘三分一体全流程’的审判方式改革……但我没有一件事是为自己干的,为了个人的利益,贪图享乐?我不会。法院的工作能不出大问题,能为人民肯定,我就心满意足了。”最高法院政治部在调研之后,将长春中院人民陪审员的一整套做法,下发到全国各级法院,全面推广。现在,长春法院有陪审员158名,都是由人大任命的,他们正在不穿法袍的法官岗位上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谈完工作,孙万胜话锋一转,说起自己在吉林大学作兼职教授,他满面喜色,充满自豪。“等将来,我有时间了,就和学生们混在一起,人老知识不能老。”

  和孙万胜告别时,看到他手书的一幅劲草———“清风净月”,闲适而不失积极,恬淡中蕴含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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