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到了收不回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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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5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江先生在百水芊城有套房子,租给别人一年。今年9月22日,房屋租赁期到了,可房东却收不回房子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江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22日,他通过中介将百水芊城阅水坊2栋的一套房子租给王先生,双方约定,租期从2005年9月22日到2006年9月21日,租金一次性付清。后来,有一天江先生到百水芊城去,发现住在那套房子里的人并非王先生,而是一位70多岁的老先生。 江先生有些纳闷,一问才知道,原来王先生把这套房子转租出去了。今年8月22日左右,江先生联系了王先生,问他要不要续租。王先生表示不想再租了,江先生就等着到时候收房子,再租给别人。谁知,9月21日,意外发生了,住在房间里的那位老先生怎么都不肯搬,说他住这里和江先生无关。江先生一听,急了:“住我房子里,怎么就和我无关呢?”他赶紧联系了王先生,希望他能赶快解决此事,让老先生尽快搬走。可王先生的话更让他生气:“你自己去把房客赶走啊。”江先生认为,租房合同是他和王先生立的,因此他也只能问王先生要房子。 记者与这位王先生取得了联系,他承认确有此事。但他同时表示,他不再租那里的房子了,江先生要房子就自己去要。记者称,这房子是由王先生租走的,自然要由王先生交出来,他才答应去和老先生商量商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有向出租人归还租赁物的义务。如果王先生仍不将出租房屋返还给江先生,江先生可以依据租房合同向法院起诉王先生。施婷婷 (编辑若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