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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业主却被物业公司告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5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林女士和丈夫均已六十出头,对于这对退休在家的老夫妻来说,在晚年还要为一件小小的空调安放纠纷去打官司,他们无论从经济、心理和精力上都已力不从心。回顾整个纠纷的始末,林女士十分困惑:是谁把他们逼上了不得不打官司维权的道路,楼上住户?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好像都不是。

  有协议定了心

  据林女士介绍,2000年,她和丈夫贷款买下了南京秦淮区枫丹白露花园某栋4楼的一套房屋。入住后,作为该小区的第一批业主,林女士和丈夫与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深圳鹏基物业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鹏基物业),就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签下了相当于协议的“业主居住规章手册”。在手册中,林女士特别注意到,物业公司以保障小区整体美观及保障业主利益为由,要求所有业主将空调安装在预留的空调洞内。并非住在顶楼的林女士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有了这些条款,夏天或冬天就再也不用受到楼上空调噪音或滴水的影响了。

  空调架添烦恼

  谁知好景不长,2002年,住在林女士家楼上的业主开始装修。林女士此时突然发现,自家景观窗上方突然多了一个黑色方状物体。林女士打开窗户一看,该物体原来是一个金属的空调支撑架,5楼安装的空调就压在这个支撑架内,而这个支撑架的边缘已接近到自家景观窗的上窗框。

  从此,林女士的心里就像吃了苍蝇一样不舒服。空调架不仅有碍观瞻和视线,而且空调内排出的液体也经常溅在林女士的景观窗上。本想既然有白纸黑字签下的协议,这种小事应该很快能够得到解决,谁知这件小事的解决速度再次让林女士陷入苦恼:物业公司主任已换了5任,5楼的空调还在原地一动不动。

  原因出在设计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鹏基物业在该小区的现任主任吴某。吴主任告诉记者,自从林女士一家反映了这个问题,物业公司就立即前往现场查看过,确认5楼安装空调的位置的确与当初协议中商定的安装位置不同,就此问题,物业公司多次和5楼的住户进行协商,希望5楼住户将空调安放在指定位置,但由于当初开发商建设时预留的空调洞放不下5楼住户功率较大的空调外机,因此尽管5楼住户违约在先,但就物业公司本身十分有限的职能而言,确实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而物业公司也不想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吴主任同时建议,如果林女士认为家庭生活因5楼空调安装受到侵害和影响,可自己向法院就相邻权提起诉讼。

  楼上:与我无关

  之后,记者又与5楼住户梁先生(化名)取得了联系。梁先生告诉记者,在安装空调之前,他主动找到物业公司征询意见,并在物业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安装了空调。此时如果楼下林女士仍认为他摆放空调不当,从而影响了正常生活,应找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联系解决,与他无关。梁先生同时强调,在小区内未按照指定位置安装空调的并非只有自己一家,如果只是要求自己一家移机,他觉得很不公平。

  烦恼未完成被告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女士一家对物业公司愈发不满。自2002年发现问题至今,林女士一家开始拒绝支付物管费。让林女士再次预料不到的是,今年10月,鹏基物业以林女士一家违约不交纳物管费为由,将其告上秦淮区法院,索要2002年后拖欠的3年物管费5000多元。结果当然是林女士败诉。

  “同样是违约,空调安装不当,他拖着不告,我不交物业费就一告一个准!”林女士真的是有苦说不出。

  律师的法律建议

  针对林女士面临的尴尬处境,江苏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冬表示,在住户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规章的情况下,鹏基物业有权以法律手段要求5楼住户梁先生移机,但鉴于现实情况,是否采用诉讼手段又是物业公司的自由。在此情况下,自身提起诉讼,要求5楼住户移机并停止侵权,就成了林女士维权唯一行之有效的方法。

  据了解,开发商在该小区二期及之后的建设中,已主动将空调洞的容积增大,从而避免了该类纠纷的出现。

  (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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