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错别字请您来纠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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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02 新文化报 |
本报讯(记者 田贝尼) 还记得黄宏表演的小品中那句“北京欢迎尔”的话吗?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笑话和错误,有的是由于时间长了维护不当造成的,有的干脆就是用错了。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11月,长春市将迎来国家语委办(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对一类城市语言文化工作的评估活动,10月12日、13日两天,长春市也要进行一次自查评估活动。昨天,热心读者也纷纷拨打了本报热线反映情况。 “公交车上的把手贴上小笑话,真是贴心的举动,可是遗憾的是,笑话中的错别字太多了。”家住南湖附近的王女士把她的发现告诉了记者,比如“气概”误写成“气慨”、“辐射”写成“幅射”,还有“加”变成了“力”等等,很多语句读起来也都不通顺,王女士是怎么看的呢?她说,这些小错不能忽视,因为公交车是公共场合,这种文化传播更广泛,并且细微之处也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居住在双阳区的赵大爷说,他家附近有一个不大的摩托车修理部,在门前的一块牌子上写着“骑乐无穷”的字样。这让大爷没少郁闷,因为他的小孙女每天免不了要经过修理部的门前,总是跟他说,爷爷他们这个字写错了,正确的写法应该是“其乐无穷”,而且孩子还会天真地问,写错了为什么还要这么写呢?赵大爷也没办法回答,因为孩子的说法是对的,但商家在这里巧妙地进行了借用,可是这么向孩子解释她也不懂啊。赵大爷还说这种借用在广告里最常见,而且有泛滥的趋势,这样不利于语言文字的规范发展。 还有一位热心读者询问,繁体字能用吗? 针对热心读者们反映的这些情况和疑问,长春市教育局师培办的王老师是这样解答的,对于街头出现的错字、别字、异体字、二简字、繁体字都属于不规范用字,并且漏字、掉字、顺序弄错的现象也同样不被允许。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牌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杜绝街头的文字污染,势在必行。那么就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擦亮眼睛,揪出身边的错别字,如果您发现有使用错字、别字和不规范用字的情况,您可以拨打热线电话:0431-96618,或者通过QQ:100896618、MSN:xwhb_96618@hotmail.com联系我们。 《整条街,只有一家用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