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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一农民领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12 兰州晨报

  冒牌警察招摇撞骗

  本报庆阳讯(见习记者魏寒冰)10月9日,记者从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获悉,因冒充警察涉嫌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张某系宁县一农民,今年31岁。1998年6月9日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宁县人民法院判

处有期徒刑两年。2006年4月30日,因再次涉嫌招摇撞骗被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刑事拘留。西峰区法院经审查查明,2006年4月,张某冒充公安机关干警以帮助他人办事为由,先后作案4起,共计骗取款物价值13095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属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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