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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客运公司为快递公司“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21 兰州晨报

  19部手机被人冒领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见习记者何爱民)甘肃联合快递有限公司(简称快递公司)与甘肃省庆阳市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客运公司)建立运输业务关系,可是,在托运一批货物时,因为客运公司班车的车主没有审核提货人的身份,致使货物被冒领。10月10日,记者了解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货物运输合同误交付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客运

公司赔偿快递公司损失27585元。

  2005年7月31日,快递公司在西峰的业务网点将收到价值27585元人民币的货物交由客运公司所属的车号为甘M·11649夜班车托运至兰州,当快递公司的员工在固定时间到停车的货场取货时,得知班车车主在未审核提货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擅自将价值27585元的19部手机交与他人领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建立运输关系后,承运人应尽其义务,而客运公司在未审核取货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擅自将货物交与他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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