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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女儿压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22 兰州晨报

  为孩子心理健康

  法院判决转移监护权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见习记者何爱民)小女孩燕子(化名)的父母离异后,燕子随父亲刘某生活。可是,随着父亲再婚生了另外一个小孩,燕子常处在一种压抑的生活状态中,这

种感觉对她的学习和与同学的交往影响越来越大。于是,其生母刘红(化名)一纸诉状将前夫刘某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10月10日,记者了解到,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判决将燕子变更为其生母刘红抚养。

  法院审理查明,省城居民刘红与刘某协议离婚后,婚生女儿燕子由刘某抚养,燕子与刘某生活后,逐渐感到处在一种压抑的生活状态中,尤其是刘某再婚后,此种感觉越来越影响到燕子的学习和生活。另外,刘某再婚后又另生一小孩,从经济和精力上均对燕子照顾欠佳,同时刘红有稳定的收入,完全有能力抚养、照顾女儿燕子。法院认为,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决定判决将孩子变更为刘红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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