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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免费门诊将增至12个 不设在三甲医院,保证各区一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36 南方新闻网

  可享免费治疗对象

  ●本市城镇居民中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对象;

  ●本市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非享受公费家属统筹医疗的人员;

  ●.城镇居民中退休人员供养的人员。

  本报讯(记者严艳通讯员黄穗)广州精神病免费门诊将增至12个。在昨日市卫生局举行的“世界精神卫生日”大型咨询活动上,疾控处有关负责人透露,广州今年年底将调整旧八区的精神病免费门诊,并新增4个门诊,保证各区都有一个精神病免费门诊,每个社区和镇至少配备2-3名具备精神病防治专业知识的全科医生和护士。

  目前广州市除市精神病医院外,还有民政局精神病院等5家精神病专科医院和另外两家设有精神病病床的综合医院,设有8间精神病免费门诊、67个工疗站。

  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黄荣表示,原来旧八区由于区划调整的关系,可能有些门诊会被取消。今年政府将投入经费把精神病免费门诊的数量增加到12间,达到每个区(县级市)均设有一间精神病免费门诊。卫生局将尽量做到把门诊设在专业、慢性病或社区医院,不考虑设在三甲医院。

  据了解,今年市卫生局将在广州市精神病院设立精防医生培训基地,对社区从事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医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力争在几年内使广州每个社区和镇都至少配置2-3名具备精神病防治专业知识的全科医生和护士。另外,市精防办去年安排精防康复经费170多万元,2005年和2006年市卫生局又投入精防卫生经费300多万元,用于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精防医务人员培训。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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