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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知识产权 不再以罚代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0:32 南方新闻网

  侵知识产权不再以罚代刑

  广东将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通讯员孟广军)涉嫌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一般被行政执法机关罚钱了事,少有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昨天从在深圳召开的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

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上获悉,广东省将建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涉嫌知识产权犯罪的除了罚钱还要逮人。

  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市检察院侦查技术训练基地举行。会上对建立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与会人员介绍,当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一般只搞以罚代刑,建议尽快建立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

  深圳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孙爱军介绍,目前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两个体系,一是行政体系,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保护权利人利益;另一个是刑罚手段。从过去的情况来看,一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停留在“行政处罚”的阶段,即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当事人采取了“以罚代刑”的现象,导致涉嫌犯罪人员逃脱刑事追究,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两个机制衔接以后,行政与司法机关可互通信息,共享情报,及时移送案件,形成一个打击的合力,除了对权利人的保护的力度相对加大,也有利于司法机关掌握更多线索,避免“以罚代刑”打击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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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1人知识产权犯罪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在昨天召开的会议上,深圳检察院的负责人介绍,2005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6人,被送上被告席的有111人。像秦某等侵犯华为科技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朱某等假冒思科公司注册商标案等一批在全省、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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