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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扇送货时未检查半月后发现少扇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1:27 信息时报

  yejing@xxsb.com

  家住广州海珠区陈小姐日前向广州市12315申诉受理中心申诉说,近日她花了230元在某商场购买一台座地式电风扇,由商场送货上门,签收时未开箱检查,过了半月房屋装修好后对电风扇安装调试时发现缺少一块扇页,要求商场补回扇页,但商场却以电风扇购买时间超过15天为由予以拒绝。

  商场认为,送货时陈小姐已确认签收,现在又无法证明扇页缺失是商家的责任,因此只能由陈小姐自行承担损失。但陈小姐则认为,商家在送货上门时应提醒她对电扇进行安装调试。对此,12315认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约定检验时间,因此商场以购买时间长为由不处理的做法明显没有依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陈小姐购买风扇时房屋进行装修,因此未能及时开箱调试也符合情理;虽然直至半月后房屋装修完毕才向商场反映情况,但拖延的时间并非其主观原因造成,因此可视为合理的期间。商场应在过错范围内对此事承担责任,为陈小姐的电风扇配备合适的扇页,以保证电风扇的正常使用。同时,鉴于陈小姐存在一定过失,商场可以收取适当的费用作为补偿。经调解,商场收取了陈小姐10元费用 后,给其安装了风扇。

  时报记者 叶静 通讯员 叶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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