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艺
2004年,湖南隆回县学生罗彩霞高考后,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而冒名顶替她的同学王佳俊却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据悉,王佳俊的父亲是隆回县公安局政委 (《中国青年报》5月5日)。
在农村特别是偏僻农村,学生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并不罕见。比如,有的地方信息闭塞,学校与老师截留他人入学通知书渔利;有的学生因为家贫或者因为对考取的学校不满意放弃上大学,等等。但是随着身份证的普及,科技、通讯手段的进步,冒名上大学的难度越来越大。然而看了罗彩霞被人冒名上大学的遭遇,让人莫名惊诧。
在现代信息社会里,仍然有人胆敢截留他人通知书,冒名上大学五年之久,而且顺利毕业、工作,当事人却一直蒙在鼓里,让人有点恍若隔世之感。高校招生录取事关考生前途命运,本应执行十分严格的制度。然而,罗彩霞没填报贵州师大为何被该校录取?罗彩霞的录取通知书为何被截留?王佳俊如何冒用罗彩霞的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贵州师大又是如何审查王佳俊入学资格的?冒名顶替事件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一连串的疑问让人觉得这起冒名上大学案绝不简单。
按理说,王佳俊要完成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过程,要经过学校、教育局、公安局及省县招考部门、录取学校等多道程序层层把关。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在手眼通天的权力面前,多道监管关口都成了一推就开的虚掩之门,并没有阻止冒名顶替者上大学的脚步。毋庸讳言,在冒名顶替的背后,不是王佳俊一家人在战斗。
事实上,只要王佳俊的父母不能摆平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王佳俊根本完不成冒名读大学的过程。因此我们在感叹王佳俊父母权力张狂、手眼通天的同时,更担忧我们的一系列制度设计都形同虚设,权力在集体沦陷。面对罗彩霞的质疑,王佳俊的父亲居然承诺三五天就可以把她的教师资格证办好,并帮助罗彩霞进事业单位,权力自负可以窥见一斑。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王佳俊冒名上大学侵犯了罗彩霞的姓名权,而且其假冒罗彩霞的姓名的目的在于顶替其上大学,还侵犯了罗彩霞的受教育权。不仅王佳俊本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其直接策划冒名顶替运作的父母也应该受到查处。此外,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涉嫌多重侵权,且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有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挖出冒名上大学背后更多、更大的毕姥爷。
跳开这个事件,我们还有必要追问:还有多少罗彩霞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人侵犯,而一直蒙在鼓里?笔者认为,要扎紧招考制度篱笆墙,一次两次个案曝光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创新制度设计,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痛下决心砸破招考暗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