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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报:以人为本、信息透明和公民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1日09:32   上海商报

  ——纪念汶川大地震一周年

  社评

  提要:人类的历史总是在错误中接受教训的。在汶川大地震一周年到来之际,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总结和反思大地震乃至改革与开放30年的经验与教训,那么,这就是对汶川大地震中罹难者的最好纪念。

  明天又是5月12日。一年前,数万鲜活的生命瞬间湮灭于天地间;一年后,当中国纪念这场大地震时,不仅仅为祭奠这些逝去的生命,感受和重温过往的痛苦与坚强;更应该是为经历大地震而活着的人们更好地走出大地震的阴影,为每一个卑微而高贵的生命都能快乐和幸福地在尘世生活。所以,这里就有一个如何纪念大地震的问题。

  从去年5·12发生大地震的那一刻起,一年来,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整个国家和民众所表现出的意志和行动,应该说是基本合格的,对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以下几方面,是今后时刻应该坚守的。

  首先,历经大地震的灵魂洗礼后,高扬“人”的旗帜,以人为本,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应成为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并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理念、出发点和归宿。大地震充分暴露出了生命的脆弱,使人们意识到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但要有尊严地、幸福地活着,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重视人的价值,尊重人的个性和权利,将人放在最优先发展的位置,并作为处理一切问题的最高根据、最初出发点和最后归宿的意识、制度和环境。

  以人为本并不仅仅体现在抽象的意义上,而是要见诸政府的政策和行动。如果政府不能做到将普通民众的利益和幸福作为施政的最终指向,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一句空话。为此,需要从政府的功能、社会的基本结构、公共财政,以及各种公共事务等方面,来思考人的健康发展和确保人的权利的问题,并用一套健康的制度来保障人的权利。在这些方面,我们还刚刚破题,任务非常艰巨。

  其次,大地震带给我们的另一思索是,政府要确保信息公开和透明,并在公开和透明中保障人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在各种人权中,知情权是最重要的人权之一,它不是为解决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而存在的,而是为督促政府公开、保障公民政治权利而存在的。就此而言,知情权是公民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没有对政府和社会各种事务的了解和知情,就谈不上有效参与,维护自身权益,以及监督政府的问题。

  再次,大地震也使我们意识到,应该培育和构建社会的公民精神。没有公民精神的社会,本质上算不上现代社会。在汶川大地震中略感欣慰的是,虽然地震造成了生命和财产的惨痛损失,但对国家长治久安和蓬勃发展极为可贵的公民社会的雏形也在地震中得以生成。政府对救灾的迅速反应,开放信息,以及为普通遇难者设立国家哀悼日等一系列举措,显示了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政府形象,而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慈善赈灾以及灾后重建,则表现出了公民的团结合作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精神。

  最后,大地震也促使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像尊重和敬畏生命一样,尊重和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人首先是自然的存在,人类自身的生活条件、人类的发展和幸福等,都离不开自然,所以,我们的活动应该遵守自然法则。

  改革30年来,中国的高速发展,某种程度是建立在对自然的破坏性开发基础上的。我们与自然的关系已经处于一个非常紧张的状态。此次大地震告诉我们,对于自然,我们仍然有许许多多的未知,仍然无法准确地预报地震。因此,如何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敬畏和保护自然,使我们的发展与建设尽可能符合自然条件,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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