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点水
作为音集协的会员,一些唱片公司认为,音集协作为一个专业协会,本应维护录音、电视音乐等行业版权所有人的利益,像目前管家的收入比主人还高的现状,非常不合理。面对质疑,相关负责人显得理直气壮,“如果是有的唱片公司认为音集协收取的管理费用过高,它可以自行去收取。”(5月12日《北京青年报》)音集协生气了!后果严重不严重还不好说,但显然,这些天我们质疑的太多了:譬如对于音集协委托天合公司收取版权费的合法性;譬如收钱的时候有没有委托人、有没有授权书;譬如在没有核算好管理与版权费用分发比例的时候就急着收钱,是不是无可理喻;譬如协会出面、公司收钱的模式和管理成本经不经得起法理的考量……这些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砸得人家措手不及。
孰是孰非,既然闹到这个程度,按照公共事件发展定律,“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就算群众装聋作哑,职能监管部门怕也是不好意思再作壁上观了,我们等着看结果就好。我以为,这些个体性的问题其实都不重要,纾解起来也不难,毕竟规则和法律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整个事件进程中倒有一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音集协的底气何来?这个底气表现在两个方面:一者,它不断强化自己“社会团体”的身份,借以规避关涉民生的行政收费所必须的听证审批等程序,因此,收起钱来也更加顺畅自如、话语铿锵;二者,面对民众与KTV经营者质疑的时候,它又处处暗示自己的行政色彩,强调其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的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说话官气十足,做事霸气冲天。
至此,你就明白了,为什么替主人收钱的管家,面对主人的疑问,它竟然嚷嚷着“有本事你去收啊”———根源就在于这个行业协会给人造成了“亦官亦民”的错觉,貌似与公权纠结不清。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普通百姓哪分得清那么多,看到“国字号”组织,自然就以为是政府的事情,顶多问问,吃了闭门羹也只有交钱的份儿。收钱者深谙这个道理,自然可以对“不明真相”的群众不闻不理,问急了还吼你几句。
由音集协联想到当下我国行业协会之吊诡:要么不说话不吭声,有也聊甚于无;要么不帮行业说话,只为私利奔走———这恐怕也正是某些学者认为我国市场机制还不成熟的一个重要因素。理论上说,行业协会是“第三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建立公民社会的过程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公民社会中的重要基础力量,行业协会有四大基本功能:服务功能、代表功能、制衡功能和沟通与协调功能。我们不妨将之对比一下音集协的脸色与言行,除了失望,还是失望。
眼下看来,我们固然要大力发展各色行业协会,赋予其市场话语权,但同时也不能不思考两个问题:一是行业协会究竟为谁而立?二是行业协会与职能部门能否继续眉来眼去?没有清爽独立的行业协会,就不会有公正有序的协会关系。这个道理,我们还真该多普及普及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