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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让彩票意外之财拿得理直气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14:32  新民晚报

  作者:陶短房

  浙江上虞的阮先生中了500万体育彩票,被纷至沓来的“随喜”者、借贷者、要钱者弄得不胜其扰,不得不举家出门躲避。这类新闻屡有所闻,早已见怪不怪。

  许多中奖者却还需面对惹不起也躲不起的“非私人性质”伸手,如公益捐款,如慈善乐助,前不久珠海那位中奖5000余万的大妈,不就因为不愿“乐助”,被扣了顶“最牛老太太”的大帽子?

  造成这样的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源在于全社会对“中奖发财”还存在一个认识问题。

  中国的传统,讲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认为做工、做生意、炒股票……这样得来的钱是“辛苦钱”,名正言顺;而中彩票发大财,是所谓“意外之财”,既然来得容易,来得“不正”,那么见者有份,雁过拔毛,也便理所当然,似乎还笼上一抹“均贫富”的亮色和合理性。

  问题在于,彩票在中国,是由国家指定的官方机构公开、合法发行的,投彩中奖本身,是合理合法的,靠彩票中奖获利、致富,虽是“意外之财”,但这个意外之财却来得正当,没有半点歪门邪道的意味。

  不仅如此,福利彩票也好,体育彩票也罢,除去占比例很小的奖池资金外,大多数回笼资金,都被用于公益、福利事业,去年的北京残奥会流光溢彩,举世赞赏,其中便有福彩的贡献;上海的许多小区拥有完善、免费的公共锻炼设施,其修建、维护费用,更几乎全来自体彩收入。对于购买彩票者而言,中奖是“意外”,而贡献社会却是不论中奖与否、每期都在做的事,可以说,他们对社会的贡献、对社会公益事业的付出,至少不会比未买彩票者少,如果有幸中奖,理应算作其热心公益的正当回报。

  在国外许多地方,彩票中奖所得无需再缴纳一重税收,而在中国,彩票奖金超过5000元,仍需缴纳多达20%的税,从这点上而言,中国的中大奖者不仅模范履行了纳税人义务,更付出了比国外中奖者更多的代价。

  然而这些“幸运者”却饱受质疑、责难和伸手之苦。实际上,中国是个大国,人口多、摊子大,社会公益事业百废待兴,很多项目的资金缺口,需要彩票收入去弥补、去填充,让中奖者中得踏实,让“意外之财”拿得理直气壮,不仅仅是对这些中奖者个人利益的维护,更是对整个福利彩票集资机制的最有效维护,只有让中奖者平安、愉快,才能鼓励更多人、更多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公益彩票之中,从而从根本上确保公益资金的源源而来,并最终让全社会从中受益。

  向中奖者的“意外之财”伸手,所获者小,所失者大。有关方面和全社会都应树立“中奖合理合法”、“得奖理直气壮”的意识,不要因为觊觎心理,不经意间流失公益彩票筹资这一池的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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