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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行业收入差距10倍背后是政府失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7:33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张贵峰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另外,2000年,我国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的2.63倍,到2005年,这一比例已增至4.88倍。而国际上公认行业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加以调控。(《瞭望》新闻周刊5月18日)

  首先,对于以上新闻中的一个关键数据,应予以修正和澄清。目前我国各行业实际收入差距并不是“可能在5-10倍之间”,而是肯定在10倍以上。这是有权威统计作依据的———上个月,国家统计局公布2008年全国城镇职工工资数据显示,2008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是证券业,172123元,而最低行业是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5663元,前者为后者的11倍。

  如果再考虑到上述平均工资数据,实际上还是一个统计范围很狭窄———将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完全剔除在外,并因此而饱受诟病的数据的话,那么,目前我国行业之间收入真实差距,事实上只会更大,而绝不是“可能在5-10倍之间”。

  行业间收入差距高达11倍,并且差距还呈现出加速扩大的趋势。2000年差距2.63倍,2005年差距4.88倍,5年差距扩大了差不多1倍,而从2005年到2008年,3年差距又翻了一番,这无疑让人感到担心甚至是害怕,这正如报道中指出的,“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加以调控”。

  但更不合理和可怕的是,面对如此悬殊并持续扩大的收入差距,到目前为止,我们似乎并无有效的调控和遏制之策。

  虽然这些年有关“加强收入调节”、“均衡社会收入分配”的政策宣示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没少出台,但眼前的事实却是,收入差距和不公的加速恶化和公众对此不断增加的不公平感。调查显示:2006年有40%的公众认为收入差距相对还是公平的,但是到了2008年,只有28.58%的公众认为收入差距是公平的。

  具体来看,这种调控和遏制收入差距的失效,实际上体现为两个方面的失灵,即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本来,市场经济是具有一种内在调节行业收入差距机制的。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原则下,当一个行业的利润、收入过高时,社会资本便会涌入这个行业,最终将其利润和收入水平拉向社会平均水平。但是如果垄断长期存在,那么市场调节机制便无从发挥作用,垄断暴利自然会不断助推收入差距的扩张。这正如我们看到的,“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高收入行业,无一不是垄断行业,甚至是由极少数国企“一统天下”的绝对垄断。

  再看政府失灵。在市场调节失灵的情况下,政府的二次调节原本是可以起到某种补救作用的。但在现实中,这样一种调节补救作用同样没有效果,甚至还呈现出一种逆向的格局。比如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总是以收入有限的工薪阶层为主要征收对象,而对拥有大量灰色收入的群体却无能为力。再如那些垄断国企,一方面,暴利动辄上千亿却几乎不用向国民分红,另一方面,亏损之后又可以享受巨额的财政补贴或者一轮又一轮的国家注资,而一些为社会贡献了主要就业机会的普通民营私企,却总是面临着税负摊派重、贷款难等不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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