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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耕身
提要 斑马线上的车祸带给人们的是身心伤害,当斑马线成为丛林社会,民意以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在斑马线上举行“游行示威”,中国是否会因此而受伤?
新闻扎堆,总是一段时间内新闻报道的特点。比如河南灵宝发帖青年王帅之后,马上出现了“内蒙古王帅”、“成都王帅”;湖南罗彩霞被人冒名顶替后,马上就有了“湖北罗彩霞”。于是很难免,眼下舆论最关注的“5·7”杭州飙车案——肇事者胡斌在闹市驾车狂奔,撞死正走在斑马线上的25岁青年谭卓——之后,斑马线交通肇事案也接连出现。
先是5月15日同样发生在杭州的又一起“斑马线车祸”。当日上午9时许,杭州市萧山区,骑电动车横穿马路的一家三口被一辆白色宝马车撞飞,电动车被撞出近20米远。接着在16日12时许,小雄和小辉(化名)兄弟俩在白云区旧机场玩耍后,穿斑马线回家时,弟弟小辉被一辆挂特种牌照的疾驰小轿车撞飞20多米,当场死亡。目击者说“那辆车的速度真的很快!”小轿车刹车后,车身依然往前滑行了10多米才停住。
留在斑马线上的车痕是最让人羞愧的罪证,留在斑马线上的生命是最让人痛心的死伤。原本,斑马线是一个社会文明的寄予。一条斑马线,其实是一条“道德线”,用于检验社会的文明和道德水平。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因此,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来说,机动车在斑马线上都应礼让行人,否则是对生命的漠视。
斑马线之外的行行止止,斑马线之内的左顾右盼,正是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文明与法治的形状。因此当斑马线上的车祸接踵而至,当斑马线一再见证粗暴与失序、危险与伤痛,那无疑正是一个国家与社会不能承受的哀伤。如果说,中国的斑马线,远没能成为一个可以从容通行、安步当车的所在,那么斑马线上的中国,也远没成为一个文明与法治的所在。
一条无法生长文明与法治的斑马线,正与丛林社会无异。杭州胡斌“富家子弟”的身份、萧山撞飞一家三口的肇事宝马车,成了社会有钱阶层的标签,而广州撞飞两兄弟的那辆挂有特种牌照的车辆,则成为社会有权阶层的标志。在斑马线丛林之中,一方面,权力或金钱就仿佛是一头经过改装而又不能自控的怪兽,疾奔而至,杀人无数。另一方面,当一些生命也并没有因为斑马线的存在而拥有某种安全保证,人们被迫以另外的方式来获得与怪兽对抗的可能。那就是制造舆论压力,掀起网络群体性事件。
“5·7”杭州闹市飙车案中,警方制造的“70码”引起了公众舆论的强烈不安,于是人们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对谭卓及其家人予以声援,对胡斌乃至当地警方予以谴责并围剿。在我看来,这已是一场网络上的群体性事件。相对于瓮安、孟连等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这种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的人数更多,义愤填膺的情绪感染几乎在一夜之间点燃了整个网络社会。当然,网络民意浩荡之下,也不免带有某种程度的过激。
必须看到,斑马线上的中国,幸好还有这样一种网络民意得以表达。尽管我相信,如果没有权钱的背景,没有肇事者满不在乎的表现,没有当地警方从一开始在网民看来别有用心的“舆论试探”,这场网络群体性事件不会出现。但毫无疑问的是,网民的义愤,公众舆论的压力,使警方不得不试图表现得公正一些。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如果说权钱的怪兽以一种直接的方式,冲破斑马线所意味的文明与法治界限,那么当更多的人以键盘为武器,参与到斑马线丛林的战斗中来,其结果也只能是加剧社会的丛林化。
当中国站在斑马线上,最终能否免于受伤?当斑马线成为丛林社会,而民意以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在斑马线上举行“游行示威”,表明一个社会的信任资源的流失,道德的疲惫,权力的失衡。但除此之外,我们最终能够通过网络举事来抵达普遍的正义吗?正义必须以一种普遍的、看得见的方式体现。但让我感到后怕的是,人们总是乐以关注一些看来更具有新闻性的个体事例,因此这种关注总是有选择性的,甚至是喜新厌旧与盲从的。当绝大多数个体的遭遇,并不都能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关怀,则那些处于冰山之下个体遭遇又将怎样获得公正?
我们应关注斑马线车祸,但必须更加关注斑马线上的中国。公众舆论呼吁重处包括胡斌在内的肇事者,但也必须加倍呼吁法治的公正与司法的严明。因为我们最终不是要以丛林的方式抵达文明与法治,而是以文明与法治的方式使社会免于进一步丛林化的陷阱。 (作者系潇湘晨报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