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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香:诊治甲型流感收费需注重公益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8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黄云香

  诊治甲流是由政府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它的顾客人群是整个社会成员,任何人都可以消费它,它应该对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是公平的。公共服务不可或缺,每个细节都值得审慎,最好能召开收费听证会,商榷具体事宜,以免收费引发公众群体性焦虑。

  7月6日,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召开甲流防控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应急办副主任梁万年表示,目前我国对甲流的确诊和疑似病人的住院治疗、排查都是免费的,下一阶段甲流患者诊治拟适当收费。(7月7日《扬子晚报》)

  消息甫出,舆论热议不止,这样的“适当收费”究竟如何适当,不得不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诊治甲流是由政府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它的顾客人群是整个社会成员,任何人都可以消费它,它应该对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是公平的。然而,诊治甲流一旦进行收费,就可能把没有支付能力的群体排除在外,这样就可能违背公共服务的公益原则。

  诊治甲流适当收费,到底何为“适当”?如果诊治的免疫或治疗药物成本较高,政府为了防止这种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是否要群众每人都去接受免疫接种或治疗呢?而那些付不起这笔费用的群体,怎么办?是否不得不被排除在这种传染病防治对象之外?

  我们愿意相信,“适当收费”这一举措是为了使有限的财政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但实施中,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动员社会、合理配置资源、扩大和优化公共产品供应,而不是如何回收公共产品的成本。在诊治甲流问题上,其实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诊治甲流不妨增加供应主体,鼓励私人、企业、民间组织等以慈善、捐资等方式向社会供应公共产品。医疗公共产品供应不足主要原因是公共产品的供应主体的单一,政府实际上成为了公共产品供应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一现象就势必会造成政府在丰富公共产品供应时资金的捉襟见肘。

  其次,诊治甲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美国公共行政学会前会长马克·霍哲就曾提出“政府应和社区(公民与志愿者)、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利用民间部门高效率、低成本地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务”的论点,不妨借鉴并尝试。

  最后,诊治甲流要以制度的创新保证公共产品的供应。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都是在公共政策的引导、调节、支撑和保障下进行的。现在诊治甲流亟须公共产品,对各类公共产品的需求还很多,对公共政策的要求也很高。当下,甲流还将持续,公共服务不可或缺,诊治甲流适当收费,每个细节都值得审慎,最好能召开收费听证会,商榷具体事宜,以免适当收费引发公众群体性焦虑。

  毋庸讳言,目前诊治甲流导致财政的补贴压力,需要靠群众支付医疗费用维持医院日常运转,但我们的卫生管理部门也不应该忘记医院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质。诊治甲流适当收费,也要考虑国情、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尽量减轻群众负担。可见,诊治甲流适当收费,即使不是太贵,也可能有悖公平原则,因为诊治甲流本身兼具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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