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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飞:上海楼房倒覆悲剧不要变成悬疑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6日07:39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周东飞

  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高达13层的7号楼,6月27日奇迹般地发生整体倒覆,1名工人丧生,数十名业主安居梦碎为齑粉。7月4日,由闵行区信访办牵头,业主代表、开发商委托律师、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共同出席了一个沟通协调会。从查找原因到协调退赔,倒楼悲剧已经越来越充满悬疑。

  高楼倒覆被相当技术性、专业性地归因为“压力差”,若从纯粹理论的角度判断,“压力差”当然足以让一栋高层建筑去做俯卧撑,但是民众的疑虑显然不能到此就瞬间立定。造成致命“压力差”的原因是一边挖坑一边堆土,如此缺乏基本常识的施工方为何能够承揽工程,甚至能够获得建设部主持的相关表彰?工程的监理方在这个过程中到底在干什么,难道他们的一句“说了没听”就足以推卸责任?主体工程完工后再开挖车库,是否牵扯到改动规划,相关监管部门难道一无所知?至少到目前为止,这些问题都还处在悬疑的状态。如果仅仅因为“压力差”三个字得到了专家认定,就认为高楼倒覆的原因已经查找清楚,那么这样的结论因为还有太多悬疑未解,当然不能服众。

  在7月4日举行的协调会上,相关政府部门代表表示,政府在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只是协调作用,不能直接付赔款给业主,也没有权力强令银行,只能与银行沟通解决。这样的答复实际上是把业主请求政府为开发商赔偿提供担保,以及要求银行免除还贷义务的诉求,推向了无法确知结果的境地。政府不能代替开发商和银行当然是恪守本位的表现,但是政府并不是单纯的协调者,它还应当是落实法律的监督者。以后者的角色定位而言,它理应给业主以更明确的答复。比如终止还贷的问题,银行方面所说的“房塌了也得还贷”显然是违法的和不负责任的。购房合同是主合同,房贷合同是从合同,房塌了意味着购房合同将被终止,在主合同已经终止的情况下,断无从合同继续生效的道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很明确地支持了上述逻辑,政府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地给业主讲明?

  政府不能直接取代开发商支付赔款给业主,这样讲当然有道理。不过,政府却有责任将自己所掌握的关于开发商的相关情况,向业主和社会予以公开。比如,开发商被封存的资金总额到底是多少?只有获知这样的信息,业主才能确知自己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同时,公开这些信息也有利于社会监督开发商的资金流向是否合法,在卖出了售价高昂的房子之后,这些巨额资金到底流向了哪里,如果有可疑之处,相关部门应当及早采取措施追回,以保障业主们的合法权益不被“没钱”的理由架空。

  7号楼之外业主的利益将如何保证,这或许是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7号楼塌了,尽管可悲,但质量不合格已无任何疑问,剩下来的只是退赔的处理。周边的楼没塌,业主们满心煎熬,却不一定说得服一纸合格鉴定。媒体报道说,倒覆楼房旁边的6号楼已经发生倾斜,尽管政府方面表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但是谁又能保证它绝对没有质量问题?或许人们都将注意力集中在了众多业主身上,这本没有什么不对,但是是否有人会想起,这起悲剧中还有一名不到30岁的工人为之付出了生命。他身后的利益谁来维护,正因为他是一个人,音信全无的状态当然更让人担心他是不是被公正地对待了。

  悲剧的悲切需要以透明和公正来化解,过多的悬疑无利于问题的解决。包括当地官员与楼市关系在内的种种疑问,都应以直截了当的方式给公众以答案,悬疑剧并不适合由政府部门来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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