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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报:倒楼理赔政府应扮演什么角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3日08:57   上海商报

  社评

  提要:有政府机构的必要干预在前,方能尽量抚平业主们受伤的心,方能使倒楼事件得到严肃公正处理。

  前天,就“莲花河畔景苑”倒覆楼的理赔事宜,开发商“上海梅都”向业主提出两套方案:方案一,业主退还房款并根据合同约定获5%的赔偿;方案二,允许业主在目前莲花河畔景苑100多套未售房屋中选房置换。

  昨天,就莲花河畔景苑10幢未倒楼房的退房或赔偿事宜,开发商另外提出三套方案:方案一,如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将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让利;方案二,如购房者选择退房,则只能返还购房款本金和相应利息;方案三,选择一家第三方公司按市场评估价向原购房者进行收购。

  上述理赔条件显然苛刻了一些,至少,买房时的税费、保险以及业主们来回折腾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等因素,在理赔方案中未作合情合理的考虑和兼顾。上述五个单项理赔方案很难得到多数业主的认同,昨日各路媒体的报道很能说明问题。

  包括倒覆楼盘所涉及的业主在内,整个莲花河畔景苑的业主有400多位。开发商出于快刀斩乱麻及其他“复杂考虑”,采取与业主“一对一”商谈理赔事宜。但分散的业主处于天然的利益博弈劣势,“一对一”商谈理赔,极易对业主利益构成新的“额外损伤”,这样的理赔规制设计有违商谈的起点公平。方案不为大多数业主所接受恰在情理之中。

  从理论上讲,只有允许业主们抱团组建起理赔事宜“商谈小组”,代表全体业主与开发商进行理赔商谈,这样才相对公平。问题是,这只是理想中的商谈模式。现实中,不同的业主各有各的利益算计,要想在短时间内民主推选出一个全体业主均认可哪怕基本认可的“商谈小组”并不容易,在操作层面几乎没有可行性。如此情形下,政府机构为促成理赔事宜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快解决,就不能太“洒脱”,而是应该主动站出来充当调停民事矛盾的“老娘舅”。而且在角色履行过程中,还应当适度向业主一方倾斜。

  首先,倒覆楼盘所导致的一系列理赔麻烦,所涉及的业主是个数百户的庞大群体,倘若政府不主动扮演“老娘舅”角色,并把已经口惠(承诺)的诚意迅速落实于具体操作,开发商被动还在其次,政府自身也身陷舆论抨击的泥淖难以脱身。

  其次,倒覆楼盘本系震惊中外的公共事件,理赔属于公开、公平、公正处理这起公共事件的内容之一,究本次理赔性质,它已经不是一般的民事理赔,而是公共事件范畴下、必然会经受社会舆论评头论足的理赔事项,本身已构成了公共理赔的基本要件,倘若政府机构不出面,社会舆论对政府态度的评价肯定是负面的,而且舆论必将不依不饶地“咬”住政府机构不放。

  还有,倒楼事件并非单一的建筑安全偶发事故,它一开始就“拔出萝卜带出了泥”,为此,政府已向社会承诺“不管涉及什么人,涉及什么……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因此,理赔作为处置这一事件的环节之一进行得顺不顺,是不是符合情理,将直接关系社会舆论对“绝不姑息”的信任度。

  建议政府机构扮好“老娘舅”角色,并非主张政府包办理赔事宜,更不是说政府机构为息事宁人可拿财政的钱去堵业主们的嘴,而是旨在强调,有政府机构的必要干预在前,方能尽量抚平业主们受伤的心,方能使倒楼事件得到严肃公正处理,以便最大程度化解它给上海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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