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摆脱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有两个重点

2013年11月15日20:50  新浪评论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摘要播发。《决定》提到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这是为了摆脱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实现公平正义。

  摆脱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实际上有两个重点,第一是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统一归省一级管理和保障,摆脱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对地方力量的依赖,保证司法的独立与公正;第二是成立一个脱离于行政区划的司法管辖区,实际上就是将司法管辖和行政区划相分离,以此摆脱行政力量对司法的干预,保证司法公正性。

  《决定》提到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网上信访是为了顺应网络时代发展的需求,不会导致滥访。

  网络信访是随着新兴科技的发展而产生的,充分利用网络来保障公民申诉、检举、控告权的信访机制。这种信访机制并不会导致滥访,会有相应的程序甄别掉没有事实依据或者违背法律的信访要求。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充分顺应了网络时代的发展。

  《决定》还提到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认为,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是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的应有之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很多权利都是在宪法里规定的,比如保护人权,保护私有财产,但是却没有能贯彻实施,加强对宪法的贯彻也是保障这些权利。同时,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是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的应有之义。违宪审查不仅要有相应的启动程序,还要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

  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这项决定并不意味着会有违宪审查制度化的相应举措,只是会在保证宪法的实施上有一些更强的力量。

(编辑:S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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