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安:职业流动过频影响户改效力

2013年12月18日07:30  环球时报

  李长安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后,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近日接受采访时给出了大概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即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在黄明副部长的这个最新表态中,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尤为引人注目,即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换句话说,流动人口如果在流入地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合法稳定的职业,就可以申请当地户口。

  笔者认为,在这两个条件中,合法稳定职业最为根本。一般来说,如果有一个人拥有稳定职业,那么大多会考虑在当地买房置业。然而,问题和难点就出在这上面。流动人口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工作的流动性太强。据统计,目前农民工的总量达到2.62亿,再加上非农户口的流动人口,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将超过3亿。该群体中许多人的工作特征基本上可以用工作稳定性差、职业转换频繁来概括。

  职业的不稳定又导致住所的不稳定,居无定所也是流动人口的一个主要特征。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农民工的监测报告,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非农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也好不了多少。据调查,在北京16万多“蚁族”中,绝大多数都是处于合租状态,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下的占到67.8%,平均住房面积仅为6.4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不稳定的工作还会降低流动人口的工资水平,进而降低他们拥有稳定住所的能力。一方面,房价飙升使得房价收入比急剧提高。另一方面,房租暴涨也使得租房的流动人口越搬越远成为常态。这样,稳定的住所实际上成了许多流动人口难以实现的梦想。

  于是,对于广大流动人口而言,如果比照必须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才能申请当地户口的话,那么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必须要找到一个长期稳定的工作。因此,在当前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如何为流动人口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减少劳动者的职业流动性,就成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否则,大量职业不稳定、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的长期存在,将大大削弱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效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目标也就难以顺利实现。▲(作者是对外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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