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骏:重体力劳动者适不适合“多干几年”?

2013年12月12日08:27  新闻晨报
重体力劳动者甚至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必将成为第一批 “吃螃蟹者”。 重体力劳动者甚至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必将成为第一批 “吃螃蟹者”。

  顾骏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已经写入三中全会的决定,势在必行。近日,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我国将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具体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几年告知社会;第二要分步骤,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第三,要“迈小步”,以“一年提高几个月”这样的方式,一步一步来,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

  话已说明白了,目前退休年龄最低群体的心一下子蹦上了喉咙口:根据现行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60周岁,女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但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因病或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

  这样说来,要真从现行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群体开始延迟退休,那重体力劳动者甚至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必将成为第一批 “吃螃蟹者”。以科学合理为目标的“延迟退休”却从最需要及时退休、不退休也干不动的职工开始,究竟所为何故?这到底是养老保险的缺口过大,使得有关方面先易后难“捏软柿子”,还是真心想让过早退出劳动市场的人力资源多发挥一点余热?如果为了省钱,最后却发现省在了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那部分职工身上,这就和中央一直强调的 “让不同群体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大相径庭了;如果为了发挥余热,最后却可能发现,这个群体身上委实没有多少剩余热量可供给中国经济发展这台大机器。如此悖论式的推演,会不会让主持延迟退休的有关部门左右为难?

  尴尬还不仅仅局限于让繁重体力劳动者“先行先试”延迟退休,更体现在驱赶那个并不适合延迟退休年龄的群体“迈小步”。在2020年前,可能延迟退休的主要是50后这一人群,而这个年龄段的职工,可以称之为人生坎坷的群体:长身体时,因为国家经济尚且贫弱吃不饱饭;等到上学时,大多数人中断了正常学历教育;再大点之后可以工作了,响应号召奔赴广大农村的人又是不少;改革开放之后,终于有机会回城顶替父母,当上了工人,可不久又遭遇国有企业关停并转,早早下岗;靠打零工挣钱,还得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眼看着可以拿养老金安享晚年了,突然传来消息,退休或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要延迟了。论身体,不比年轻人强健;讲素质,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说手艺,技能缺失的情况不少——这样的一个群体,要让他们延迟退休,除了晚几年发退休金之外,或许真没有其他意义。

  如此情况,当然不能归之于延迟退休本身,毕竟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甚至70岁,中国迟早也得同国际接轨。问题在于,我们耳熟能详的是“符合中国国情”,而现在典型的中国国情,恰恰是眼下并非推行延迟退休政策的最佳时机:对于一个并不适合延迟退休的人群,人保部不让退,又该把他们安置到哪里去?难道真要像某位清华教授说的,安排到养老院去拔草,到拔不动了直接住进养老院?

  火车如果还没停稳,就匆匆跳下,结果难免凄惨。中国需要延迟退休,但现在是否合适?如果不合适,是否可以延迟几年再推进?或许,从事延迟退休研究的专家没有想到这些,所以显得有些操之过急,但背后是否也存在 “屁股指挥脑袋”的逻辑?因为无论是否延迟退休,自己都不用发愁,所以对于繁重体力劳动者或没有资格延迟退休的年龄群体,并未考虑过他们是否能够承受延迟退休的额外负担。如果这个原因确实存在,那么,公共政策的研究者和制定者,无疑还需要在公共意识方面补补课。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编辑:SN090)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京报:高院庭长“开房”不一定是私事
  • 人民日报:“家风”可正源头清
  • 环球时报:春节假期来回挪岂不成了“朝三暮四”
  • 解放日报:爱国,情怀和尊严的传递
  • 椿桦:法官与女律师开房“研究”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