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海:无偿加班正是勤劳不敬业的原因之一

2013年12月17日04:10  扬子晚报
超过三分之一的雇员经常加班,接近一半的加班雇员无任何补偿 超过三分之一的雇员经常加班,接近一半的加班雇员无任何补偿

  《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3年报告》称,中国劳动力加班较多,接近一半的加班雇员无任何补偿(12月16日新华网)。

  前些日子,有两项调查:一是盖洛普公司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员工最不敬业;二是著名市场调研机构GfK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员工公认为最勤劳,排名第一。

  最勤劳的员工却最不敬业,这看起来似乎有点矛盾,但这个《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的报告》却给出了我们答案:中国的员工加班较多,工作时间较长,却很多人都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即使不是员工不敬业的全部原因,但至少也是让员工“勤劳但不敬业”的原因之一。

  《报告》中提到,谋生仍然是劳动者第一位的工作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多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显然会产生对工作的负面情绪。要知道,加班加点,辛勤工作,并不等于任劳任怨。有时候,他们只是出于无奈,他们心里想的,和手上做的,很可能完全相反。

  正因如此,勤劳的中国人可以修出被称为世界奇迹的万里长城,同时也会创造出“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民间故事。员工像机器运行一样被物化,他们不可能对企业产生归属感,更不可能敬业。

  按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提供的数据,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连续下降22年,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而从1978年到2005年,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则上升20个百分点。这说明,资本拥有者过多的占有了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员工加班加点却得不到补偿,正是对这一数据的印证。

  超过三分之一的雇员经常加班,接近一半的加班雇员无任何补偿,这说明我们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还远远不够,《劳动法》还没有完全落实。如果企业里连员工最起码的休息权和按劳取酬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如果员工像修长城的民夫一样,一边勤劳地工作,一边却希望企业快点垮掉,企业的辉煌怎么可能持久。

  (河北 刘昌海)

(原标题:“无偿加班”正是“勤劳不敬业”的原因之一)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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