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海外出游,“过度维权”不是“权”

2013年12月19日02:19  新京报

  ■ 社论

  中国公民在海外之所以频繁“过度维权”,最主要原因,是对自己在海外的正当权利、义务,对当地法律制度了解有限,对维权的方法和尺度认识模糊。一些人也是因为在国内习惯了“过度维权”。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近日表示,领保中心今年处理的近4万宗各类领保案件中,一半以上系中国公民自身原因所造成,而其中不文明出游案件中,“过度维权”行为数量最多。

  这仅是中国外交部方面提供的信息,而另一方面,在一些重点旅游目的地国的媒体上,针对中国游客不文明行为的抱怨、吐槽也层出不穷,其中许多同样涉及“过度维权”。

  所谓“过度维权”,具体而言情况比较复杂,其所维护的自身权利有的正当合理,有的不正当合理(或不完全正当合理);所使用的方式方法有些的确违法或违反当地风俗,有些本身是合法的,只是“过度”而已。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在海外旅行时仍保持维权意识,这本身是中国公民对自身权利意识的认识、觉醒,是一种时代的进步;其次必须指出,世界上并没有无约束、无限制、无条件的权利,也没有不与义务搭配的“绝对权利”,维权并没有错,但“过度维权”就不可取;第三,更应明白,身在异国他乡,维权固然是应该的,但也应讲究方式方法,即便维护的是本应拥有的正当权利,一旦“过度”,也很可能得不偿失,甚至事与愿违。

  必须认识到,中国公民在海外之所以较频繁出现“过度维权”现象,最主要原因,是对自己在海外的正当权利、义务,对当地法律制度、道德规范、风土人情了解有限,对维权的方法和尺度认识模糊,遇到让自己不快、不解的事,既不知自己有没有权维权,也不知该怎样“适度维权”。而要解决这一症结,最根本的办法,是帮助他们尽快了解、掌握这些海外旅行、生活的基本常识和“防身技巧”。

  一些人在海外“过度维权”,也是因为在国内习惯了“过度维权”。国内一些乘客遇到航班延误,动不动就占领柜台、跑道,维权意识压倒了法律意识,而一些执法机构的法不责众心理,也纵容了“过度维权”。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领保中心表示,已针对中国公民海外出游“过度维权”过多问题作出应对,包括把文明旅游内容明确纳入旅游合同之中,向出国公民手机推送海外安全提醒短信服务,等等。这些措施如能切实落实,当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过度维权”频繁问题。

  但必须看到,上述措施无论从覆盖面和内容广度、深度,都不足以让每一位出境旅行的中国公民,得以在短时间内全面了解目的国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和风土人情,不足以让他们迅速了解,自己在当地有哪些正当权利和适度维权渠道。对此,有关方面必须有清醒认识和充分准备。

  要杜绝“过度维权”,另一个要点是必须维护海外中国公民“适度维权”的正当要求,维护其海外正当、合法权利。外交部门、使领馆和驻外外交人员也应切实落实各项领事保护义务,让海外中国公民感受到自身正当权利的存在,和“适度维权”的可行、有助。

(原标题:海外出游:“过度维权”不是“权”)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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