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涛
马年春节期间,“微信红包”一夜走红,微信支付的绑定用户数量大增,再次印证互联网金融的强大能量。互联网金融为什么在中国突然爆发?有几方面因素不容忽视。
首先,对传统金融体系的不满,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热情起到支撑作用。虽然近年我国金融体系发展迅速,但无论是商业银行难以放下的傲慢心态,还是股市的“赌场”效应,都使得许多实体部门主体怀有怨言。一方面,多数资金供给者难以找到有效的投资产品、财富管理渠道、资产配置模式;另一方面,大量的资金需求者,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难获有效的资金支持。在这种金融供给与需求严重失衡的前提下,互联网金融的“横空出世”与铺天盖地的宣传,为满足其迫切的金融需求既提供了可行的模式,又“画了新的大饼”。
其次,民间资本的积累与投资热点缺乏,为互联网金融推波助澜。近年民间财富积累迅速,各种各样的资金流入到“民间资本”的大范畴里,形成拥有短期逐利性的“热钱”。而实体部门的生产效率下降、边际资本收益率增长乏力,以及金融投资市场的容纳力有限,都使得大量“饥渴”的资金期望寻找新的“蓝海”。互联网金融具有巨大的想象空间,处于金融活动的“边缘地带”,监管部门对其持相对“友好”的观望态度,概念模糊到能融合众多业态与商业模式,并能抓住具有创新和探索心态的新一代金融消费者,这些元素都使互联网金融成为资本追逐的“宠儿”。
还有,实体部门的金融热情不断提升,传统金融部门的边界在变得模糊。与西方产生于“大树下”的草根金融逐渐演变为“高富帅”有所不同,我国金融体系一开始就是“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动发展,长期形成了“高高在上”的心态。西方金融发展更多是根源于实体部门的内生性特征,如信用卡发行、证券化创新等,在许多国家最早都由实体企业自发推动。互联网的发展带动电子商务飞跃、服务业结构变化、产业结构提升,由此使各类具有产业链集中性特征的新型企业出现,并且有可能、高效率、风险可控地自发提供或发掘金融资源,不再必须完全依靠传统金融机构或资本市场。这种根植于实体部门需求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往往是相对健康的,也是最有生命力的。
需要注意的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口号之一是使得以传统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业“走下神坛”,但同时也要避免制造新的“金融神话”。金融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涉足的领域,金融产品也不是人人都能卖的“大白菜”,它需要特定的专业技术、行业积累与监管环境。全球金融发展至今,我们脑海中定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并未创造出全新的、替代传统金融的体系架构,只是出现了一些新的金融功能实现形式、一些新的金融组织与产品模式。
对于处于边缘地带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一方面监管者要有容忍度,另一方面也不能纯粹依靠企业和行业自律来进行信用构造,更需要游戏规则的制定和完善。▲(作者是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