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戴“国家机密”的“帽子”,有逃避信息公开义务的嫌疑,希望当地环保部门积极回应公众的知情诉求。
2013年年底,湖北省武汉市通过当地媒体发布该市有史以来最大的环保罚单——“某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被罚121.5万元。对此,当地市民王先生较上了劲:“某企业”是何方神圣?几次找有关部门并要求信息公开的王先生,仍没有得知“某企业”的大名。(2月8日法制日报)
武汉环保部门向超标排放企业“开刀”,开出“面值”121.5万元的环保罚单,本应赢得掌声。然而,其以“国家机密”的名义拒绝公开污染企业名称,却让赞誉瞬间化为乌有,变成了疯狂的吐槽和拍砖。显然,靠“国家机密”很难帮助污染企业“隐身”,更难以服众。
排污企业为何成为国家机密?对此,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这家企业生产的产品性质敏感,不便透露。”其实,行政处罚根本不会涉及企业的生产内容和商业秘密,把企业产品敏感作为涉密的理由无疑苍白无力。
事实上,在该企业“一而再,再而三”的污染超标,且已经进入环保部重点监测名单的情况下,更让人产生国家机密是让污染“隐身”的怀疑。
“国家机密”涉及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理应严格保守。但是,乱戴“国家机密”的“帽子”,有逃避信息公开义务的嫌疑。事实上,在资讯爆炸性传播的当今时代,以“国家机密”为由,也难帮污染企业“隐身”。希望当地环保部门积极回应公众的知情诉求,不要再拉“国家机密”的大旗作虎皮了。
□薛家明(公务员)
(原标题:“国家机密”不是污染企业“隐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