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鉴于当地政府可能难辞其咎,要彻底追究倒楼的责任链,需要将调查提级,由浙江省全面接管,对坍塌房屋的设计、施工质量、错误鉴定的出炉,以及当地政府可能的行政责任做出彻底的调查。
浙江奉化塌楼事件,拨动了亿万人对建筑安全的敏感神经。据最新报道,坍塌事故已造成1死6伤,小区居民被迫离家疏散。涉事居民反映,塌楼前刚经过官方检测,鉴定称可再住几年。
1994年竣工的,还被评为当地的“样板工程”的居民楼,竟粉碎性坍塌,着实不可思议。而公众也想知道:谁该为这起灾难负责,用什么来告慰死者、告慰那位被截肢的花季女大学生?
首先,从“近因原则”看,在此楼出现险情之后,鉴定机关将其鉴定为C级危房,认定“只需加固,不用搬离”,无疑对倒楼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负有重要责任,甚至还涉嫌犯罪。从民事角度说,鉴定机构的错误鉴定,延误了居民的及时撤离,与倒楼造成的人身、财产受损构成因果关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果当初鉴定机关玩忽职守,将倒楼在即的危楼鉴定为C级,并出具错误的证明文件,则涉嫌此罪。在此,也希望警方、检察机关及时查清:这种“害人”鉴定结论是怎么出炉的?
其次,坍塌的房屋有没有质量问题,也该缜密查究。该楼远未到民用建筑的使用年限,好在目前该楼的设计方、施工方都还在,一旦查清房屋质量问题,他们必须做出赔偿。关键是由谁查、怎么查?居民的正当维权,会否被维稳逻辑遮蔽?
这不是多虑:近年来,宁波市倒楼事件5年里发生了3次,但当地政府的追责、善后过程都耐人寻味。如2012年12月宁波市区一幢6层楼房整体坍塌,造成1死1伤。7个月后,事故原因尚未公布,居民就突然收到通知称:统一按13826元/平方米补偿,不容居民议价,且不涉及房内物品损失和精神损害。而当地街道表示:这笔“补偿”是由政府先行垫付的。直到去年年底,当地才公布调查报告称:倒塌房屋普遍存在拆改承重墙体、违法搭建等现象,导致底层大部分墙体承载力严重不足,引起不少质疑。
在奉化塌楼事故处置中,这种由当地政府全程掌控倒楼调查、补偿的模式,或许并不妥当。因为倒楼前,奉化市相关部门、当地街道办一直宣称房屋“只需加固”,且不愿由政府全额垫资进行加固。他们对此次事故存在明显的道义责任。在此情况下,由当地政府负责调查倒楼原因,难免面临公信危机。
所以,鉴于之前当地政府对此次倒楼“于情有亏”,要彻底追究倒楼的责任链,需要将调查提级,由上一级政府全面接管,对坍塌房屋的设计、施工质量、错误鉴定的出炉,以及当地政府可能的行政责任做出全面彻底的调查。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原标题:对奉化塌楼事故的调查应该提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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