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在基层政协工作的同志向我反映,政协工作“很闲”,进了政协基本上“等着退休”。“十八大不是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吗?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应该大有可为啊,怎么会很闲呢”。这位同志回答,“协商民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即使真做,基本上也是摆设,走走过场。”
为什么协商民主会在一些地方变了味,变得可有可无,成为摆设和走过场?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协商,是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但是,制度设计得再完美,如果没有认真执行,仍然等于一纸空文。
推进协商民主不光是政协组织的事,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都是主角,都责无旁贷。如何打破协商民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尴尬,需要分析协商民主顺利推进的几个前提条件:
一是党委重视不重视。协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党委的重视与支持。从一定意义上讲,党委重视是推进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尚方宝剑”。否则,具体工作部门将无所适从。可以说,协商工作开展得不好,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板子首先应打在相应的地方党委及其主要领导身上。打破协商民主处境尴尬的前提是党委真正重视起来,把协商民主作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认真对待。
二是协商意识强不强。协商就是大家有事商量着办,不搞“一言堂”。对于一些“大权在握”、习惯于“闭门决策”的权力部门来说,协商就是要分自己的权力蛋糕,感觉自然不爽。这就不难理解,在一些地方,为什么可协商可不协商的,一般的选择是不协商。即使一定要协商的,也希望能朝着自己设计的方向发展。提高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商意识,这是推进协商民主深入开展的重要前提。要像政府抓审批权力下放一样抓好协商工作,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提高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三是协商程序民主不民主。程序民主是协商民主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议题设置是否广泛征求了意见,参与者是否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不同意见”能否得到充分表达,所有这些都需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设计,协商过程只有充分发扬了民主,民主协商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四是协商结果管用不管用。协商民主重在实践、重在实效,这就要求协商结果必须“落地有声”。如果协商结果影响决策甚至直接转化为决策,“说了不白说”,这样的协商就不仅含金量十足,威力巨大,而且会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以后再开展类似的协商自然就不敢也不会怠慢。反之,如果协商结果被束之高阁,“说了也白说”,这样的协商自然就提不起人们的兴趣,久而久之,协商就只能成为摆设了。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如何把这个特有形式努力开展好,把这个独特优势真正发挥好,需要我们正视不足,破解难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去探索、去推进。总之一句话,协商民主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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