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记者,你为什么不管这事?难道你们媒体不该管这事吗?!”笔者在采访过程中,经常遇到上访群众的诘问和训斥,很多时候只能叹气苦笑。群众有困难有冤屈,找媒体记者反映情况无可厚非,但记者也不是包打天下的,媒体也不是权力执行部门,上访群众反映的情况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新闻价值,记者也爱莫能助,只能给些指导性建议,希望他们的维权少走弯路。
有些时候,听完上访群众的陈述,笔者忍不住拍案,感觉有些党政部门的个别官员简直是冷血之极、颟顸之极,但深入了解上访群众的材料之后,又发现他们自身也有问题。一些长年上访的群众,冤案长期无解,人已垂垂老矣,可怜可叹可惜!在此,笔者根据有限阅历,归纳总结出上访者的四大误区:
一是找错对象。明明属于民事纠纷该找法院的,有些上访群众偏偏找政府,把政府想像成无所不管的全能全责单位。明明是该找政府的,偏偏要闹到法院,浪费司法资源。有些是需要先到公安局报案的,偏偏就是不报案。有些是属于作风问题,需要向纪检部门举报的,却不找纪检部门,反而找媒体试图把隐私领域的丑闻闹大。当然,基层单位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确实存在,某种程度上也增加了上访群众的迷茫,让他们无所适从。
二是诉求失准。假如相关负责人看到一个冤气冲天的材料,同情心上来了,只要上访群众的诉求明确、合理,执行起来并不难,这事就好办。问题是,如果访民不说他想要啥,谁知道该给他鸡蛋,还是该给他洋葱或者土豆?何况给多给少还需要“研究研究”,这一“研究”,就不好说了。如果一篮子鸡蛋的补偿合情合理,上访群众偏偏坚持要两篮子鸡蛋,或者客观条件所限,有关部门只能补偿一篮子土豆,上访群众偏偏坚持非鸡蛋不可。时间一久,相关人员的同情心就大打折扣,合理范围内的上访诉求也受影响,拖着解决不了。
三是材料太乱。许多上访群众的材料不仅仅是太多太长,而且太乱,让人看着看着就找不着头绪了。笔者在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时,经常发现一些上访材料缺乏专业的梳理,只好建议他们找专业律师把材料整一整。而且,上访材料里充斥了太多的情绪性表达,往往容易淹没理性的诉求,让材料变得毫无章法,乖谬百出。
四是证据不足。曾经有访民找到笔者,说他被某基层法院执行人员勒索钱财,对方甚至主动伸手从他钱包里拿钱,作为“手机通讯”补贴。根据直觉和经验,我相信这位访民不会撒谎,但是他拿不出具体的证据,我只能告诉他,这个细节我无法采信。在采访过程中,类似缺乏证据的材料太多太多,上访群众可以率性控诉,洋洋洒洒,但记者必须言之有据,落笔谨慎。
当然,上访者的主流,决不是无理取闹,而且他们处于弱势,需要理解、同情和支持。尤其是许多访民文化程度不高,经济条件有限,想求一份专业律师梳理撰写的情况反映材料,实在是难之又难。群众利益无小事,希望各地信访接待部门和法律援助部门,多向他们倾注一些关心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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