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资深评论员 刘雪松
媒体人陈宝成,做记者的名气,绝没有做维权的公民,名气来得更大些。一年前生发在山东平度的“挟持人质”事件,将陈宝成这个普通记者的名字,连同他的家乡平度这个地名,推到了知名度的顶峰。
举世瞩目的,不只是一个记者的下场,也不只是一块地皮的赔多补少,而是法治的公平与正义。
2013年8月10日,陈宝成在老家拆迁过程中,因涉嫌非法拘禁挖掘机司机,与其他7名村民被警方刑拘。一年后的2014年8月23日,已经取保候审2个月的陈宝成,接到了检方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称,陈宝成犯罪情节轻微,且获得被害人谅解,不需判处刑罚。
手持斧头、浇泼汽油、警方对峙、非法拘禁,这些当初看来不逮不足于平民愤、不抓不足以平暴力的“犯罪行径”,如今成了“犯罪情节轻微”的举动而不被起诉,确实令人“大开眼界”。由于陈宝成案与曾被4次判死刑的念斌无罪释放案,几乎在同一时间宣布,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律师死磕的结果,人们在高歌“迟来的正义”的同时,对司法最终作出的结果持肯定态度。
但是,熟知陈宝成案件来龙去脉的人们,在这个看似明明白白的结果中,感受到更多的,还是犯罪主体的不明不白。
自称是“中国社会底层的农民后代”的陈宝成,是在平度“戳力同心”,壮士断腕般“坚决打赢旧城片区改造攻坚战”中,被“盯上、豁上、摽上、拼上”的对象。这个有着法律知识背景的媒体人,作为自家土地的维权者,在平度破釜沉舟、决一死战般的运动式拆迁中,经历了被人袭击、同行设局、扣强拆人、甚至更危险的事。但是,陈宝成法学的背景,终究无法控制他面对的强大背景力量,这个为防“强拆”防了多年的小记者,最终“强拆”没防成,反被当地警方强制刑拘,舆论一片哗然。而争议的焦点在于,陈宝成此举是“抗争非法强拆”,还是“涉嫌非法拘禁”。
今天,不被起诉的陈宝成,其人生的自由,并不表示在法治上厘清了这两个法律的概念。这个“迟来的正义”,反倒有些像息事宁人——检方不诉,民意不纠。
陈宝成能够接受不被起诉的结果,但是,对于“情节轻微”这4个字前面的“犯罪”定义能否坦然接受,还需要看当事人后续的维权动作。按说,从扣押“人质”时与警方剑拔弩张的对峙描述来看,陈宝成维权的“过火”动作,其“情节”还真算不得“轻微”,如果换了引起全社会关注的“平度”、“陈宝成”这些敏感词以外的“钉子户”,恐怕后果会很严重。
现在,当初兴师动众的解救“人质”事件,涉案的陈宝成情节轻微了,严重的后果被一笔带过了,看上去仿佛司法换回了面子、记者换回了自由、律师赢回了尊严、权力赢回了平静。但是,法治是否公正与公平,却不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皆大欢喜所能和了稀泥的。
检方不起诉陈宝成,是检方依法行使的权力,这与法律是不是具有公正公平的尊严,不是完全等同的关系。在这起事件上,真正公正公平的法律,其结果不完全是起不起诉陈宝成这一个问题,而应该厘清究竟是抗争非法强拆、还是涉嫌非法拘禁。如果是强拆,那么,谁为强拆付出法治的代价?如果涉嫌非法拘禁的情节并不像检方今天所述的那么情节轻微,那么,陈宝成该为法治买什么单,就得规规矩矩买什么单。两笔法治账,该怎么算,就怎么算,司法不能因为给了陈宝成自由,将这一面对舆论的明智之举,当成了舆论解套的聪明办法。否则,看起来人人都是赢家,个个都有面子,却将农民的土地维权,打回一年前的处境;也否则,当地司法部门今天对于陈宝成看似人性化的进步 ,并不能改变一年前当地城市扩张与农民土地维权之间的矛盾冲突。
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但是,如果去时匆匆,人们可以容忍不明不白,当正义来的时候,却应该来得清清楚楚。因此,法治有了进步,民意不必狂欢。
(原标题:法治公正不意味着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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