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耕身:“大妈拆迁队”与最坏的社会

2015年01月23日07:50  晶报 收藏本文
仅仅以微薄的报酬,便能发动起这样一场“群众斗群众”,亦可谓驱使弱者向更弱者抽刀的行动 仅仅以微薄的报酬,便能发动起这样一场“群众斗群众”,亦可谓驱使弱者向更弱者抽刀的行动

  杨耕身

  “艾滋拆迁队”还在公共空间迂回未去,河南又向公众舆论奉献一出“大妈拆迁队”的创举。

  近日,一则关于“大妈拆迁队”的视频被上传于网络,引发网友关注及跟帖。2014年11月30日凌晨,在尚未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屋中住户被强行带离,房屋遭遇强拆,财物被掩埋毁坏。之后,房屋主人在废墟上搭建简易房,暂时居住。2015年1月7日凌晨,“大妈拆迁队”突至,骚扰住户,强力破坏门窗,之后,钩机将简易房拆毁。寒夜里六旬房主在废墟中蜷缩并无奈报警。

  “‘大妈拆迁队’,有近20人,都是中年妇女,她们被别有用心的人组织起来,一人200元钱,参与拆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称,“大妈拆迁队”已经多次参与当地拆迁,几次都对被拆迁户造成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另一位张姓知情人士一语道破玄机:这些大妈普遍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拆迁中行为过激,打、骂,闹事撒泼,即使民警去了,又能怎样?

  对于“大妈拆迁队”,当地警方已经介入,并立案调查,但拒绝向媒体披露详情,当地宣传部门的回应中,则同样充斥着许多游移与躲闪。不论是去年冬日里的强拆,还是新年里“大妈拆迁队”对六旬房主所搭建简易房的拆毁,都不难从法律层面判定是非,也都不难看到一个依法治国时代的公民权利现状。但除了这样的沉痛与无力,我们又能多说什么呢?

  关于拆迁,关于公民的房屋,关于权利,关于权力,关于法律,我们都已说得太多。每一个新闻的现场都是这个时代的背书,而这样的背书中也从来不缺乏血泪,更不缺乏权钱势力的暗笑。尽管不忍直视,而我们毕竟已司空见惯。但不论是“艾滋拆迁”还是“大妈拆迁”,它之所以仍然提起我们关注的“兴趣”,实在是因为这样的“创意拆迁”行动中,饱含着一个社会向着最坏的境况迅速坠落的趋势,或者竟是一个社会已然处于最坏境况的事实。

  不论是“艾滋拆迁”中的艾滋病人,还是“大妈拆迁”中的大妈们,事实上也都是一个社会的弱者。但是当他们仅仅为了几张薄薄的钞票,即群起向同样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那位年已六旬的老人发起“攻击”之时,它所展示的正是我所说的一个社会最坏的境况。或许我们暂时没有证据表明,这些“创意拆迁”中有权力介入的身影,但是仅仅以微薄的报酬,便能发动起这样一场“群众斗群众”,亦可谓驱使弱者向更弱者抽刀的行动,足以表明那些维持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与伦理的力量已经多么不堪一击,我们所期待的公平正义又是多么稀缺与无力。

  最大的痛苦是没地方说理,令好人寒心的社会就是最坏的社会。社会学者孙立平先生说过,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道德的基础,道德的底线就会丧失;没有公平正义,不满和冲突就接踵而来;没有公平正义,每个人都觉得是受害者,都是弱者;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的稳定。不论是“艾滋拆迁”还是“大妈拆迁”,看似地方金钱势力在主导整个过程,其实质仍需要归咎于地方的法治生态。这也是我们必须对当地相关部门在“大妈拆迁队”中所表现态度保持警惕的真正原因。

  在同样一种法治生态之下,那位在寒夜里蜷缩于废墟中的六旬老人,到底与那些成为拆迁帮凶的大妈们,会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而我们的社会,真的会变好吗??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大妈 拆迁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风暴眼:深圳晚报4个整版还原姚贝娜事件能获谅解吗?
  • 深圳晚报社论:我们为何一直对姚贝娜事件保持沉默
  • 现代快报:东莞脱“黄帽”,到底谁说了算?
  • 新京报:一部手机引发的“监狱桃色风云”
  • 中青报:重构独生子女一代的亲情家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