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佳洁士“天价罚单”罚得多吗?

2015年03月11日02:39  新京报 收藏本文

  第三只眼

  厂商在推广和营销上总是希望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果虚假广告的处罚几率不大,或即使被处罚金额也不大,敢于违法的厂商和广告从业者自然络绎而来。

  台湾艺人徐熙娣(小S)在电视上露着洁白的牙齿,微笑着向你推荐,“使用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这则广告不知曾让多少人心头一duang。3月9日,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因构成虚假广告被处罚603万元。据称,这是中国内地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

  603万元处罚多吗?“内地最高”自然算“多”。但只要依法处罚,“天价罚单”一样得到消费者的认同。2009年9月,美国制药巨头辉瑞公司,因故意夸大药品适用范围被罚23亿美元。两案虽不可比,但这些“天价罚单”的惩罚性意义,都是一样的。

  虚假广告泛滥,职能部门执法乏力是重要原因之一。厂商在推广和营销上总是希望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果虚假广告的处罚几率不大,敢于违法的厂商和广告从业者自然络绎而来。

  遏制虚假广告就得先改变广告违法却“铤而不走险”的执法尴尬。若是发布虚假广告得不偿失,精于计算的厂商自会用脚投票。根据上海工商部门发布的数据,2014年,上海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716件(其中虚假广告案件1906件),处罚没款7477万元。这对违法的广告主们是个警醒,也便利了民众监督。如果引入民众有奖举报虚假广告制度,各地工商部门的查处还将大幅攀升。美国“辉瑞案”中,就有6位举报人从23亿美元罚款中分享了1.2亿美元的奖励。

  对这个“天价罚单”,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缪钧表示,这是行政部门根据广告法,按照广告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的。而依《广告法》,“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上海市工商部门所掌握的佳洁士虚假广告的广告费用,不知是佳洁士单独在上海投放的广告费用,还是在整个内地市场投放的广告费用?若是前者,上海工商部门的“天价罚单”还只是拉开了帷幕。“天价”还没顶天呢!

  而佳洁士对此“天价罚单”并不认同。佳洁士声称“文中提及的佳洁士广告已于去年年中全面停播;同时解释‘1天美白’意指结合正确刷牙方式,即配套含佳洁士炫白+双效牙膏及牙贴的美白套装使用”。将功效不能实现归咎消费者没有使用其所谓正确刷牙方式,引来多方质疑。

  不过有分歧甚至有争议并不可怕,现行法并不缺乏相应的法律救济。佳洁士可以依法抗辩,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维权。对于虚假广告的遏制,光有行政监管部门的“天价罚单”还不够,受虚假广告伤害的消费者也可利用民事诉讼寻求“惩罚性赔偿”——当然这种“天价”也是建立在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而受损的合法权益之上。

  □王琳(学者)

(原标题:佳洁士“天价罚单”罚得多吗?)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佳洁士 虚假广告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南都:姚明委员的专业主义
  • 现代快报:药价砍50%都没问题,为何还不砍?
  • 风暴眼:缺席的代表们为啥敢想不来就不来
  • 中青报:八项规定成果体现在两会会风中
  • 新京报:别让两会声音“总踏入同一条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