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不给“帮带费”就是啃老?

2015年03月19日06:19  扬子晚报 收藏本文
父母有义务带孙子吗? 父母有义务带孙子吗?

  今日热词:“帮带费”

  近日,网帖《父母有义务带孙子吗》引发热议。调查显示,虽然大多数年轻市民(65%)认为父母没义务带孙子,但是近七成年轻人(68%)仍将孩子托付给父母带。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周小燕认为,不给父母“帮带费”,是一种变相“啃老”。

  从法律上,父母确无给子女带孩子的义务,正如有律师所称,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抚养义务。既然并无义务,那么超出义务范畴就属帮带。既然如此,则有收取一定报酬的权利,比如所谓的帮带费。

  但“纵然负累也轻盈”,父母给子女带孩子,辛苦,却觉得甜蜜;烦累,却有难以取代的幸福感。祖孙三代,其乐融融,这不是最让人动心的天伦之乐吗?如果非要丁是丁卯是卯,你不给帮带费,我就不带孩子;你给少了,我也不带。这不是一场令人悲哀的交易吗?如果亲情让金钱来衡量,如果亲情账都一笔笔算清,变现为金钱,那么父母与子女之间就会沦为最肤浅、最可怕的市场行为。

  因此,法律与伦理不一定非要分辨得那么清,父母与子女不一定事事都厘清边界。将亲情庸俗化,必然伤害亲情;将金钱通吃化,必然惟利是图。当然,专家提出“不给帮带费是变相啃老”,也许有其原因,这种观点有其背景。当前,一些年轻人确实啃老,不做“拼二代”,向父母无限索取;不体谅父母艰难,年富力强仍然事事依赖父母。把父母永远当成取款机,觉得天经地义,别人干涉不得。此外,也不懂得尊老、敬老,不懂得父母也需要情感慰藉。如此种种,这种做子女的都说明不太懂事,都需要改变。

  “不给帮带费是变相啃老”,这种观点尽管合法,却令人备感惆怅,继而深思。我们的社会需要亲情维系,也需要法律调适,两者完全可以打通。为了避免啃老,做子女的应该做事更周全一些,比如通过孝顺来“补偿”父母的付出,而且应充分尊重父母的选择。意即:虽说亲情无价,但父母带孙子也是一种付出,子女应在情感上、物质上进行感恩。即使不给“帮带费”,子女也该在合适时机主动提及和说明,而不应保持默认。

  (江苏 王石川)

(原标题:不给“帮带费”就是啃老?别让亲情变庸俗)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父母 子女 啃老 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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