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姑娘不计前嫌,讹诈者不能免责

2015年04月24日08:07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不救人良心不忍,救人又怕被讹诈。救不救人还真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不救人良心不忍,救人又怕被讹诈。救不救人还真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安徽舒城初三女生小何骑电动车上学,见一老太摔倒忙上前搀扶,不料老人一口咬定是小何撞了她,交警反复勘查,终还小何清白。4月21日,老人伤愈出院时,善良的小何不计前嫌,带着家人向这个经济困难的老人捐款千元,此举在当地传为佳话。(4月23日《安徽商报》)    

  从彭宇案到李景强案,从好人救人前拍照自保防敲诈到民警救人被冤枉,近年来这方面的事情屡见不鲜。有网友表示,做十次好事,一次被讹就完了。怕被被救者与家属诬陷,不敢帮扶。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防止好心人被诬陷。有律师支招:帮扶前用手机拍下证据。当然,更多人又拿南京彭宇案作对比。虽说后来披露的彭宇案真相表明,彭宇并非被冤枉的好人,徐寿兰也不是碰瓷老太。但是从救人小姑娘被一口咬定是撞人者的例子来看,不救人良心不忍,救人又怕被讹诈。救不救人还真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虽然个人的道德力量不足以走出好人被讹诈的阴影,但是我们都有义务坚守道德底线,建设自己的灵魂家园。只有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当然,要激活更多人的向善之心,不能指望以德报怨感化所有人。对此,除了道德舆论的力量以外,还要思考如何搭建人际信任平台,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感,用制度的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搀扶跌落的道德与社会责任,化解“好心没好报”的现实尴尬。深圳市奖励救人少年的举动树立了很好的道德标杆。如果“行善有奖”的物质激励和“讹诈有罚”的法律惩处变成法律制度常态,让好人受到褒奖,让冤枉好人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才是唤醒公共道德,搭建人际信任平台的良方。 □叶祝颐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姑娘 讹诈 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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