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11月4日电(记者陈杰人) 今天下午4时10分,对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涉嫌妨碍公务罪一案,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审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退回公安分局补充侦查。
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今天是检察机关就该案作决定的最后期限,检察院必须在今天向公安分局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但从下午4时30分到晚上9时,检察院发现文书无法 送达,因为公安分局法制科找不到人,局长也找不着。截至记者发稿时,检察院的决定仍未送达。
公安分局的案卷材料载录:今年8月18日晚上11时许,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万花派出所在调查宝塔区万花乡毗屹堵村某诊所内一起观看“黄碟”案件时,播放光碟的张某用木棍打了民警。10月21日,张某被宝塔公安分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10月28日,宝塔公安分局向宝塔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张某。
由于观看“黄碟”的当事人系夫妻两人,案件被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夫妻在家看黄碟”是否应当受到警方干涉的问题,被人们热烈讨论。
但延安市公安局有关民警解释说,“警方从来没有说要处罚夫妻观看黄碟的行为,而是想依法收缴黄碟,并追查黄碟的来源。现在的问题是张某打伤民警的行为是否构成妨碍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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