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好局面不是“罚”出来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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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5:25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孙庚 “上访一次罚款两百元,上访两次罚款四百元,上访三次工资扣发。”江西省丰城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阻止职工上访,竟然下发书面通知以扣发工资和罚款相威胁。这一做法引起职工强烈不满,继而引发连续上访。据9月16日新华社报道,该公司劳资部主任说,当时下通知是出于稳定的考虑,“目的是吓一吓上访人员”。 出于稳定的考虑就可以擅自对上访者进行罚款?如果仅仅是“吓一吓”老百姓,当然也没有什么,但是丰城市供电公司的这种做法已经是对公民控告、申辩权利的剥夺,这恐怕就不是“吓着玩儿”这么轻松了。另外,职工上访的原因,是由于16名被丰城市供电公司辞退的人员对辞退后的社保和有关补偿的计算年限有异议,笔者感到奇怪的是,在事关职工权益的事情上,丰城供电公司为什么会认可罚款、吓唬这样一种工作方法,或者说,为什么会认为它一定比其它的工作方式方法更管用? 其实,事实一再证明,“罚”“吓”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而只可能把事情弄得更糟。就以丰城这件事情为例,该公司对上访者以扣发工资和罚款相威胁的初衷,是因为“上访的事情让上级知道是要挨批评的”,但是罚款通知发出之后,职工并没见“吓”住,上访也没见停止,相反,这一做法更“引起职工强烈不满,继而引发连续上访”,可见,“稳定”的好局面不是罚出来的,更不是“吓”出来的。 以违规手段剥夺公民的权利,是为不理;扬汤止沸,是为不智。然而像丰城供电公司这样不理不智的行为,却不乏“身体力行”者。不久前发生在陕西兴平市政府大院内保安人员狂殴上访老人,致老人大小便失禁、昏迷数个小时无人过问的事情,还有河南唐河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名将上访群众判处有期徒刑的事情等等,都显示出在一些地方,对于公民权利还存在漠视的现象,对于社会稳定的理解还很片面,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落后的工作方法。 应当看到,上访不仅是一种民意的表达方式,它更是群众对于领导者、政府信任的一种表现,作为领导者或政府,应当珍视这种信任感,这也是公信力的基础。温家宝总理在上任后召开的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提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而在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也专门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做好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 只有珍视和善待上访者,并致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才不会进一步激发社会矛盾,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稳定。明白这种“疏堵”之法并不难,难在祛除某些人心目中的特权思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