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时评:谁有权给上访者戴上“经济枷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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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4:41 新浪观察 | |
作者:周士君 公民的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都是受国家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故而上访者的申诉行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而如今,这种法定权利在一些地方却被掌权者横加干涉,屡屡刁难,江西丰城市供电公司为阻止职工上访甚至给上访者套上了“经济枷锁”。据报道,这家公司以上访“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为名,专门给系统所属单位下发通 丰城市供电公司关于阻止职工上访的通知规定:“凡以后出现类似该问题的上访和串联活动的,将取消单位年终评先资格,并对集体上访的牵头人员,将从重扣罚;对其他到公司上访人员每一次上访,扣罚其6月份工资200元,上访两次罚400元,上访三次及以上的全数扣发6月份工资。如到公司外其他部门上访一次,则6月份工资奖金全部扣发,上访两次扣发1~6月份年终奖,上访三次扣除全部一次性辞退补助金。”如此规定,实质上等于给上访者套上了一副“经济枷锁”,它不光直接侵犯了宪法赋予上访公民的合法权利,而且也直接增大了上访者的“上访成本”,并给上访公民人为制造了后顾之忧! 其实,不管那些上访者是为公为私,也不管其上访的理由是对是错,但都至少说明在这些上访者心中,还有诸多矛盾的“心结”没被打开,而作为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则拥有给上访者打开此“心结”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那些被上访群众“围攻”的相关领导,至少还应明白这样一条最浅显的道理,就是上访公民之所以还愿意来找自己“理论”相关问题,本身就是对你仍心存信任和敬意。假若上访者压根就觉得你没有资格坐在现有的位置上,或你也根本不可能给他们解决任何实质性的问题,那他们还会有那么大的热情前来找你上访吗?作为各级领导或接访人员,首先应该珍视并珍惜人民群众的这种信任,设身处地多替来访者着想,弄清问题发生的来龙去脉,尽可能为其排忧解难,而不是人为设置各种障碍,将其拦截在大门之外。 话又说回来,作为当权者,即便通过一些“预警机制”,可以暂时把上访公民拒之门外,但上访者的“心结”或存在于你职权范围内的那些矛盾和问题,却依然没有解决。而这些矛盾和问题,也早晚会成为影响一个单位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瓶颈和障碍。假若有那么一天,这些矛盾和问题一旦发生激化,就甚至会发生许多预想不到的后果,并直接牵涉到社会秩序的稳定,从而使各项事业蒙受更大的损失。 再者,怎样对待上访群众,如何面对矛盾和问题,也是检验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到底执政为谁的一项根本标准。如今,中央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和权力机关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这恐怕也是权力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基本准则,而对待携带问题前来上访的人民群众,尤其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一用权铁律,而不是想方设法对上访者横加拦截和阻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