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国家权力岂能被私情“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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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6:13 法制日报 | |
作者:凌峰 李勃的毁灾之路如其父亲李嘉廷一样,完全是咎由自取,但是,与李嘉廷不一样的是,李勃手中并没有权力,他是间接利用了李嘉廷的大权,利用他和李嘉廷的父子关系来“经营”国家权力,进而谋取利益。这种利用裙带关系来谋取私利的事情在已经被查处的贪污腐败案件中并不少见。 裙带关系自古就存在,一般是指和官场中掌握实权的人基于血缘、姻亲、亲属等形式的密切关系。这样的关系不是以单纯的经济利益为联系纽带的,更多的是基于一种感情方面的联系,正因如此,这些人才具有对官员施加非同一般影响的能力。在现代的各种贪污腐败案件中,这种裙带关系主要表现为夫妻(或情妇、情夫)、父与子女、兄弟姐妹、姻亲等。裙带关系的本质是一种私情,私情本身并无可指责,但是如果把国家权力与之不适当的联系起来,就可能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而李勃他们正是毁灭在这片土壤中。 从李勃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李勃,李嘉廷,行贿者之间存在一种类似经济行为的权钱交易:李嘉廷手中握有实权,而这种实权往往是一种稀缺的资源,能够带来巨大的利益;如李俊之类的行贿者在社会活动中为了达到谋取暴利的目的,往往要利用上述的“资源”。但有权者和行贿者之间需要一个桥梁、一个纽带,而李勃正好应了这个角色,他的身份既可以让其父放心的滥用手中的权力,也可以让行贿者对李勃的影响力信心百倍,同时也避免了“李省长”直接与行贿者接触的“风险”,在李勃看来这应该是个绝好的“谋利”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仅存在于李勃的案件中,在其他的一些领导贪污腐败的案件中也都存在,只不过儿子的角色可能变成了“妻子”、“情妇”、“兄弟姐妹”等等,但是其本质还是一种裙带关系,一种发挥消极作用的私情表。 遏制私情这种消极作用的发挥,是惩治腐败中的一个重要工作,从李勃的教训中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端正自己的立场,坚定自己的原则,认识权力的本质、来源以及自己手中权力的服务对象,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也要以此教育身边的女亲属。其次,领导干部的子女也应该认识到领导的权力不是私有财产,不能用来“经营”,对自己的身份要有一个正确的定位,“领导亲属”的关系不能成为利用国家权力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理由。最后,国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采取各种举措,一方面来约束领导者本人,使其正确地行使权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将利用亲情、裙带关系谋取私利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