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空气质量符合居住区标准城市增加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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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8: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秦杰、邱红杰)环保总局25日公布,2003年度监测的340个城市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的城市有142个,占41.7%,比上年度增加7.9%。 据介绍,全国城市空气质量虽然总体有所改善,但污染依然严重,毕竟在监测的范围里,空气质量达不到居住标准的城市还占多数,其中三级标准的城市有108个,劣于三级标
另外有数据显示,我国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有3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有41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有35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在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有2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有16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有7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 相关专题:“酶可邦”关注环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