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天天说:意外火灾由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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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10:53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主持人:章法先生最近很是头疼,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让他的家产在瞬息间化为灰烬,也让他和原本相处和睦的邻居对簿公堂。可整个事故的引起者是一个经济能力有限的七旬老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章法先生能否顺利地得到赔偿呢?一起来看今天的《有法天天说》。 解说:章法先生在一栋老式的筒子楼里住了大半辈子,与邻居王大妈相处的还算和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解说:因此,法院审理认为,公民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凡是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大妈赔偿章法先生人民币1.6万元。 《法制播报》北京地区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 周一至周五19:30首播,次日14:30重播 其它地区参见news.sina.com.cn/s/2004-06-11/16113402319.shtml 新闻线索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