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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天天说:老外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5:00 《法制播报》

  《法制播报》播出最新节目《有法天天说:老外违法》,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社会变化越快,社会上违法犯罪的形态也就越复杂。在华的外国人多了,违法行为自然难免,今天的有法天天说,讲的就是老外违法的例子。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出现一伙进行诈骗活动的外籍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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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近日,朝阳警方接到报案,有群众反映在顺义某小区住着一些外国人,他们经常以购物、换钱等手法进行诈骗活动,经过多天的侦察在掌握初步证据后,警方于7月3日上午,对这一团伙进行了抓捕。

  解说:经过审讯,警方了解到该团伙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仅在朝阳区就连续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11万余元。他们在作案时通常是三五成群、男女结伴,开着从租赁公司租来的轿车出没在北京的各个角落进行诈骗。而且他们的作案地点和对象极不固定,大到星级酒店、宾馆,小到农贸市场和街头的商贩,6月21日,几名犯罪嫌疑人在朝阳区某农贸市场以换零钱为由骗取了人民币3000元。24日,又有几名犯罪嫌疑人在昆仑饭店附近以换钱为名窃取美金500元,人民币200元。这伙骗子终于是落网了,那么究竟是该把他们引渡回国呢?还是用我国的法律予以制裁呢?解说:原则上应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可如果该犯罪嫌疑人所属国与我国存在引渡条例,并依照引渡条例提出引渡请求的,我国司法机关可以按照我国引渡法的规定将犯罪嫌疑人移交该国处理。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该犯罪嫌疑人所属国与我国存在引渡条例,并依照引渡条例提出引渡请求的,司法机关可以按照我国引渡法的规定将犯罪嫌疑人移交该国处理。

  解说:引渡也好、不引渡也罢,总之这一诈骗团伙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同时也希望那些受骗的人们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加强个人防范意识,别再轻易的上当受骗。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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