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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解救轻生者 专家建议处罚自杀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10:39 法制播报

  《法制播报》播出节目《警方解救轻生者 专家建议处罚自杀行为》,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轻生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而珍惜生命是人类的共识,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但是有的人很看轻自己的生命。日前在北京西客站附近的一个居民楼上就出现了几名轻生者,不过幸运的是,在公安消防急救的联合行动下,这几名轻生者被成功的解救了。

  解说:日前,记者接到群众举报,说西客站附近的居民楼上有人轻生。得到线索后记者就马上赶往出事现场。

  解说:到达现场后,记者发现,出事地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也聚集了大量的围观群众。而公安、消防和急救等部门更是紧张的忙碌着。不过当记者到达现场的时候,居民楼上的轻生者已经被成功的解救了下来。

  记者:一共这个几个人。

  目击者:5个人吧,5个人,好像是三个女的,两个男的。

  记者:他是大概今天早上几点。

  目击者:9点。

  记者:然后刚刚被解救的?

  目击者:刚才被解救,刚刚警察上去的嘛。

  记者:来了大概多少警察。

  目击者:来了20多辆车,消防急救警察全都有,老太太岁数可不小了,大概有四五十个警察吧。

  记者:他住哪啊,您知道吗?

  目击者:他住在后边这个旅馆,就边上那个旅馆,看着挺心酸的,老太太抓下来都直哭。

  解说:据这位附近的居民讲,这几名轻生者就住在这个旅店里,而他们也把旅店旁边的这座居民楼选做了轻生的地点。

  目击者:就从这上去的,就从这上去的,你看这墙踩的这脏。

  解说:由于警方不同意我们采访这几位轻生者,所以对于他们轻生的具体原因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是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毫无疑问选择轻生都是一种对自己以及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

  律师:因为你存在着风险,你的自杀行为如果在自杀过程中,高空坠落,有可能在楼下的其他公民,其他公司财务受到损失,同时也给施救带来一些困难,给施救过程中带来一些损失,所以我认为自杀的行为是应当禁止的。

  主持人:在网上输入“跳楼”两个字就会链接出上万条的相关新闻。这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其实轻生这种行为不但会给轻生者自己和家庭带来伤害,还会扰乱社会秩序,而对于问题的解决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所以目前有的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规,禁止跳楼,对于以跳楼为手段进行要挟的,则会被施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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