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异乡撞人后为方便消灾开车将伤者带回辖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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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13:44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本报3月27日讯 (驻常德记者 陈亚静)驾警车在津市将一老人撞伤,为方便“了难”,肇事者安乡民警万某竟又开着警车将伤者带回辖地安乡县进行处理。获悉此事后,常德市交警支队及时介入调查处理,近日,万某受到了停职15天的处分,并被罚款1000元。 1月22日,常德津市郭泽宇老人走在马路边,一辆牌号为“湘J9170警”的警车从后面侧撞过来,当场把他撞得头破血流。这时,肇事警车上下来了人,查看了老人的伤势,随
安乡县第三人民医院对郭泽宇老人进行检查发现,他的脊椎骨被严重挫伤,第十二胸椎体压缩性骨折等。一个月后,尽管事故责任认定责任全在警车一方,但在治疗期间,一直没有人出面给个说法。而且医疗费用也没有及时送到,致使治疗时断时续。郭泽宇老人气愤地说:“我不是本地人,伤成这样又回不去,当初为什么不交由事发地津市交警部门处理?” 常德市交警支队很快获悉了这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他们迅速组成调查小组,赴安乡调查。经查证,肇事车系安乡县交警大队警车,肇事车司机万某这才承认,是自己一时糊涂,硬将伤者拉到安乡,想借属地之便把肇事之事蒙混过去。 目前,安乡县交警大队已承诺负担老人的全部医药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