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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因故意伤害被判7年 父亲为其辩护终获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05:05 华商网-华商晨报

  对话背景:一起伤害案,两份判决,两纸裁定,从7年有期徒刑到无罪释放……2005年5月7日,65岁的农民许峰用这些短句平静地概括着过去近一年半的生活。

  许峰的大儿子许虹今年38岁,家住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堡镇四方台村,2003年6月在单位工作时与人发生纠纷,对方受伤。随后,许虹因故意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

  父亲坚持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判决不正确,许峰决定:自己为儿子辩护!

  547天后,该案经过重审、终审,许虹被法庭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2005年5月8日,“五一”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许峰第三次来到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作为委托代理人,他因儿子许虹“被错误批捕、起诉,错误判决,羁押547天”申请国家赔偿。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的一起伤害案说起。

  审判

  判决有疑点 一定要上诉!

  沈铁公处刑诉字[2003]第67号《起诉意见书》上清楚地记载着公安部门认为的许虹所涉案件:2003年6月6日17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许虹在单位与业主冯某及其妻发生口角,继而撕打,犯罪嫌疑人许虹抄起一把铁锤将冯某的头部打伤,后双方到沈阳站派出所报案。经法医学鉴定,冯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2003年6月7日,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对许虹予以刑事拘留。2003年12月22日,许虹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记者:一审宣判是什么结果?

  许峰:自2003年12月25日沈阳铁路运输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始,到一审宣判,法院共进行了4次庭审,最后一回是2004年4月29日宣判我才赶上,判我儿子故意伤害罪成立,7年有期徒刑,赔偿5万多元。

  记者:听到结果,许虹是什么表现?

  许峰:他挺蔫的。我当时在旁听席上喊“上诉!一定要上诉!”因为在法官宣读判决的时候,我仔细听了,公诉机关没拿出作案工具,这就是没有物证啊,况且我儿子一直也都不承认……

  记者:这是你决定建议许虹上诉的原因?

  许峰:对。第一份判决明显存在着两个疑点:一是证人曾说,当时没看见被告人手持凶器;二是公诉人始终没有拿出凶器。

  2004年5月8日,我把《上诉书》交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记者:上诉结果怎么样?

  许峰: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2004)铁沈刑初字第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并发回沈阳铁路运输法院重审。

  去年7月21日,沈阳铁路运输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发回重审,我们就已赢了一半。

  - 辩护 -

  辩护稿,不知写废了多少张纸

  一审宣判前,许峰的二儿子先后花了2000元、4000元,为许虹请过两个律师。上诉后,许家请不起律师了,许峰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决定———亲自为儿子辩护。2004年7月28日,许峰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交《请求》,表示愿依法为被告人许虹出庭进行辩护。

  许峰坚持认为证据不足。为此,他几乎花费了全部精力来翻阅《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许峰原本靠卖旧书籍赚钱来维持生活,后期因身体不好而不再卖旧书,许峰的生活费及打官司的车路费全由二儿子支持。

  记者:您精通法律?

  许峰:不是,我就是一个农民,种地的,哪懂这个。我儿子被拘留后,我马上买了《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一篇儿篇儿看的,哪条跟我儿子的案子有关,我就记下。辩护发言稿都是我一字一句写出来的,不知写废了多少张纸。

  记者:在你坚持让许虹上诉并为他辩护时,您的家人是什么意见?

  许峰:必须上诉,那叫判7年哪,这7年让人家(指大儿媳)怎么等你,即使等你,这日子让人怎么过?大儿媳在许虹被拘留不久就病了,我孙子的同学也问我孙子“你爸怎的了”,小孩儿也难受。

  记者:您记得第一次在法庭上为许虹辩护的情景吗?

  许峰:去年8月13日,我在第一次庭审辩护中提出,如果有物证锤子,那么如经法医鉴定,锤子上的血迹与伤者相吻合,锤子把上的指纹与被告人的指纹相吻合,这样判定被告人有罪让人信服,可现在没有证据……我当庭提出要求,无罪释放被告人许虹。并且提出,许虹已被羁押14个月之久,要求对被告人许虹取保候审,但没有获得批准。

  记者:但最终是您帮儿子辩护成功。

  许峰:但这个过程太曲折……一些事情让我难以接受。我得知这个案子在去年8月27日得到该法院院长批准,延长审理期限2个月。后来去年10月29日,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又延长了审理期限1个月。

  记者:您觉得坚持不住了?

  许峰:没有,我必须坚持下去。但我儿子受不了了。他曾跟我提起想调解。他跟我说:“爸,我实在不愿意在里边儿待下去了,我太想孩子,太想家了,我坚持不住了。”我当时特别生气地把他给骂了,就像在家骂孩子似的,什么狠话脏话都说了。我说你想孩子想家,当初想啥了,这么大岁数了跟人打架,想家想孩子,谁造成的……

  记者:为什么不同意调解?你儿子已经在里面待了一年多了。

  许峰:有人跟我提起过,同意调解的话,可能会判三(年)缓三(年),我儿子当时就能出来,可是判三缓三不也是判了吗?没罪的事儿为啥要调解,明明没罪,怎么能留下污点……

  - 释放 -

  宣判无罪时,父子都没有反应

  去年12月2日,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发布(2004)铁沈刑初重字第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被害人的伤情是否是由被告人许虹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一、被告人许虹无罪。二、被告人许虹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当法庭宣布许虹无罪释放时,你们什么反应?

  许峰:没有(反应)。许虹就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旁听席上的亲戚们开始鼓掌,还有人哭。等我收拾完,我和许虹一起去看守所取行李,办手续。

  下午我二儿子雇了三辆车,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请了,在大儿子家等着我们回去,他们定了个酒店,要祝贺。等我和大儿子办完手续到家,天都黑了。大儿子进了家门才回过神儿来,抱着孩子哭,一大家子人都跟着哭。我也哭了。

  记者:您的孩子们现在怎么评价这件事儿?

  许峰:当天,我的两个儿媳妇都敬我酒说“谢谢爸”。我的两个儿子也说,当时坚持弄清事实算对了。现在许虹已到外地做生意,挺好。

  记者:在您的几份随笔中见到您常常以“我要挽救这个家”来支持自己走下去。

  许峰:嗯,这是我作为父亲应尽的责任。

  - 后续 -

  申请国家赔偿还要坚持下去

  2004年12月3日,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下达对许虹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因在抗诉和上诉期限内)。重审宣判后,公诉机关于12月7日提起刑事抗诉,原告也同期向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上诉。

  2005年2月17日,(2005)沈铁中刑一终字第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作出终审裁定,“本案在起因和作案工具(物证)以及致伤的行为人等情节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几日后,许虹被解除取保候审。

  记者:事情告一段落,您认为整件事情里什么是最值得您回味的东西?

  许峰:这件事情不仅关乎父子亲情,还关乎对事实真相的追求。我觉得法律是公正的,我得感谢法官的认真执法,没有这些,不会有我儿子的无罪释放。

  记者:整个过程中,您始终在坚持追求事实真相。

  许峰:对,总共547天,我对得起我儿子。

  记者:后期的索赔,许虹为什么不自己来做?

  许峰:他得养家糊口。还有,他可能觉得我做会更适合。

  记者:您正在进行的索赔顺利吗?

  许峰:我从3月份开始去法院,去了几次了,到现在还没算正式开始吧。

  记者:会坚持下去吗?

  许峰:会。 本报记者 经淼 曹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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